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一、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
  
  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我国的劳动法也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其中就规定了双方在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资,也是属于违约行为,劳动者也是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权。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起诉要孩子抚养费的所需手续
      一、起诉要孩子抚养费的所需手续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类推)3、离婚协议......


·职务作品单位可以出售么?
      职务作品单位可以出售么?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


·财产侵权之诉的起诉状一般要怎么写?
      财产侵权之诉的起诉状一般要怎么写?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诉讼请求:1、要......


·对于轻微伤 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一、对于轻微伤交强险赔偿多少钱?对于轻微伤交强险赔偿的金额并没有固定的数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讨。通常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


·一、如果买房子不过户公证行吗?
      一、如果买房子不过户公证行吗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没有法律效应,公证只是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原因如下: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


·购买假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购买假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购买假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


·房屋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在房屋装修的过程中,如果施工方装修过程中有违约的行为,那么,房屋所有人可以将其诉讼至法院,而其中对房屋进行司法鉴定的结论就成为诉讼中的有力证......


·一、遗嘱公证处要求全到场吗?
      一、遗嘱公证处要求全到场吗?遗嘱公证处并不要求可以继承遗嘱的主体全到场,遗嘱人也可以不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没有遗嘱执行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法律......


·集体土地征收中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怎么给?
      集体土地征收中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怎么给?  一、集体土地征收中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怎么给?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是一个集合范......


·驾驶员开车玩手机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驾驶员开车玩手机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一、驾驶员开车玩手机处罚规定是怎样的?驾驶员开车玩手机处罚规定如下: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母亲去世后外婆有继承权吗?
      母亲去世后外婆有继承权吗?一、母亲去世后外婆有继承权吗?有继承权的,对于母亲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