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是犯毒品怎么判刑?

如果是犯毒品怎么判刑?
  
  
  (一)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关于办理毒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答复文号:法函(1995)140号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时间:1995年11月9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刑二〔1995〕5号“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对被告人一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或者非法持有两种以上毒品并已构成犯罪的,不应实行数罪并罚,可综合考虑毒品的种类、数量及危害,依法处理。
  
  
  2、对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但只查明其贩卖了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已由被告人吸食的,应当按已查明的销售数额确定其贩毒的数量。
  
  
  (三)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文号:法释〔2000〕13号
  
  
  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的规定,现就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第二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6、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8、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3、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4、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克;
  
  
  2、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满二千千克;
  
  
  3、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满三千千克;
  
  
  4、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者在境内非法买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超过前款所列数量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大”。
  
  
  第五条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满三万株,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非法种植大麻“数量较大”;非法种植大麻三万株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种植大麻“数量大”。
  
  
  (四)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1、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组织、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2)毒品再犯。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受雇运输毒品的;
  
  
  (2)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
  
  
  (3)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
  
  
  对于在贩卖毒品在我国是非常严重的一项罪名,并且罪不可赦。对于其相关的罪名也都是会判很重的刑法,对于贩卖毒品这种严重的,非人性的行为,我国都是进行严惩的,所以千万不要走这一条不归路,到时候让法律来惩罚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过错具体赔偿标准有什么?
      医疗过错具体赔偿标准有什么?(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根据受害......


·什么情况下第二次起诉判离
      有的人在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没有被判决离婚。因此,日后就又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第二次起诉判离呢?而当事人第二次起诉......


·醉驾的处罚是吊销驾照
      醉驾的处罚是吊销驾照,判刑。交法第91条规定: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


·劳动合同签一年中间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签一年中间可以辞职吗一、劳动合同签一年中间可以辞职吗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


·签订的拆迁空白协议是否有效
      签订的拆迁空白协议是否有效一、签订的拆迁空白协议是否有效?空白的协议是无效的,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


·离婚后男方应给女方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感情破裂,最后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感情问题,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他们不仅要面临着分割财产的问题,还要......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可以知道,结婚之后,父母给子女夫妻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那么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结婚之前,......


·工伤医疗康复待遇?
      工伤医疗康复待遇有哪些工伤人员享受的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主要有:①全额享受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


·子女继承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子女继承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故不能继承,而且只有本村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但是根据《......


·一、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一、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


·出了交通事故,找谁判定交通事故责任?
      拥有一辆汽车是每一个人的梦想,也可以说是事业有成的小标志。但,开车上路了,及时再谨慎再小心,也难免出现交通事故。人常说,你不撞人,人家还撞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