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需要几个人算组织卖淫罪?

几个人算组织卖淫罪一般情况都是三个人及以上。组织卖淫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即俗称的老鸨、窝主。组织卖淫罪的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区别区分二者的关键是看其是否具有组织性,组织卖淫罪,是指行为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将分散的卖淫人员纠集、控制起来,管理、安排她们进行卖淫。一般情况下,这些卖淫妇女本身带有一种自愿性,组织者都要有组织行为。组织性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是否建立卖淫组织。无论是否具有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必然要建立相应的卖淫组织。卖淫组织的建立一般首先时组织者采取各种手段纠集卖淫人员,在纠集卖淫人员的过程中,组织者是处于发起、负责的地位,目的是掌握一定的卖淫人员,以实现组织卖淫,从中牟利。2、是否对卖淫者进行管理。组织者通过制定、确立相关的人、财、物管理方法,与卖淫人员之间形成组织和被组织、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3、是否组织、安排卖淫活动。主要是指组织者在卖淫组织中有无参与组织、安排具体的卖淫活动,具体方式有推荐、介绍卖淫活动,招揽嫖客、安排相关服务、提供物质便利条件等。容留卖淫罪是仅为卖淫人员提供进行卖淫活动的处所的行为。此罪没有形成卖淫组织,行为人没有组织、管理卖淫活动。组织卖淫的行为人有引诱、容留卖淫行为的,均应作为组织卖淫的手段之一,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国家对组织卖淫罪的处罚还是非常严格的,刑法规定的量刑起点也是非常高的,所以,大家不要轻易去实施组织卖淫的行为,因为个人也可能构成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这个罪行一直都存在,可以说是历史悠久。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的,首先要有组织的行为,所以需要有一个组织者才能构成该罪,关于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但是参与该行为的人一般都是三人以上。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什么时候适用数罪并罚
      什么时候适用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


·夫妻如何订立共同遗嘱
      夫妻如何订立共同遗嘱首先,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及(或)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并且司法......


·盗窃罪主从犯应该如何区分
      盗窃罪有些时候是个人单独实施的,但有的时候却也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既然涉及到共同犯罪,那肯定就要对其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等作出区分,毕竟身......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是什么样的一、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是什么样的(一)应收款项发生和收回的账务处理1、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采用......


·寻衅滋事主犯怎么处理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撤销案件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检察院,法院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在处理一些案件的时候难免会出现错误和疏忽。在一定条件下,检察院撤销案件时,当事人可以向国家申请一定量......


·拘役是在监狱还是看守所执行?
      拘役是在监狱还是看守所执行?判三个月拘役是在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


·一方出轨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方出轨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女方出轨提出离婚,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


·肇事逃逸至人受伤应该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至人受伤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意思就是在交通事故之后逃跑,这样的情况才......


·打架死亡寿险赔吗
      不赔,但是交够2年保费的,可以退还现金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


·抽逃出资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抽逃出资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抽逃出资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公司法》第二百条【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