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家暴证据怎么处理?

离婚家暴证据怎么处理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伤害鉴定结果。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5、邻居朋友的证言 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认定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在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二、如何收集家暴证据离婚时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呢?因为家庭暴力可以作为诉讼离婚的关键性理由。那么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则是需要注意的重点。关于家庭暴力的证据:(一)报警记录。受害一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及时报警,如果发生家庭暴力当时,不能报警,也要在家庭暴力发生后在最短时间内报警,警方的记录将成为家庭暴力有利的证据之一;(二)伤害鉴定结果。一般报警后,警察会提供伤害鉴定申请,指定受害一方到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未报警,自己去医院进行疗伤,也可以要求医院进行伤情鉴定,但一般证明效力比较低,施暴方会以受害方自己造成损害后果作为抗辩,此时,就需要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比如,证人证言等;(三)施暴方的录音或者书面保证。一般施暴方在实施家庭暴力之后,会有悔过表现,受害一方可以要求其书写保证书,明确其实施家庭暴力细节,或者对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四)证人证言。如发生家庭暴力时,保姆、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则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不可否认,家暴的存在确实造成了很多家庭分崩离析,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家暴的受害者已经不仅仅是女方了,有些时候男方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而面对这样的境况,如果想要与对方离婚的话,就不得不收集证据来证明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却是存在家暴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国刑法轻伤的有关规定
      轻伤是指由于外力等多种原因作用于人体,造成器官组织一定的损害的情况。轻伤的量刑以及赔偿方面的问题就成为您关注的重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


·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哪些条件?
      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哪些条件?一、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1、实缴资本或......


·如何认定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如何认定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一、如何认定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企业借款对象的不同,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如何要做具体的分析,企业之间的借款......


·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人的责任吗?
      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人的责任吗?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人的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可以自由处分。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点:1、免除为无偿行为。免......


·行政诉讼中符合再审的情形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符合再审的情形是什么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应当再审:(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的普及应用,国家对计算机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如果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


·婚内出轨生子算不算重婚
      婚内出轨生子算不算重婚出轨生子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如果双方只是发生情导致怀......


·遗弃治安处罚条例是怎样判处的
      治安法的管理范围,基本涉及我们生活的很多细节存在,同时也是对社会日常稳定的一种维护。治安法中有一条遗弃罪的判定,很多人都不清楚。那么在治安法......


·利息支付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利息支付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利息支付是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


·第一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


·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有哪些
      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有哪些检察官的辞退,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解除检察官的职务关系,取消其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