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电动车全责任追究制度是什么?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驾驶人员无论有无过错,只要对非机动车、行人造成损害,法律规定其承担赔偿责任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种类分为:约谈、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等五种类型。负有监管职责的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由市政府安委会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范围,并对其种类登记、道路行使速度作了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使。 2006年北京市公安局颁布《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通告》,决定自2006年1月4日起,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车辆登记。
在事故现场做调查取证、记录事故数据,这些工作由警察完成,是最便捷也是最合理的,对社会行政支出而言,也是可以覆盖的部分。
但是,关于裁判各方责任,挖掘事故机理,找到人、车、路各个环节的问题,研判道路缺陷,推断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这些任务艰巨,所需技术庞杂,并不是警察在现行财政制度下能有效和合理支撑的。如果把这部分工作交给警察完成,不仅会导致警察队伍过劳,更会影响发现真正问题的能力,失去实质改善道路安全条件的机会。从法律角度讲,让执法和裁判同体,本身也有很多程序上的困惑。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是惩罚那么简单。其更大的价值,是对抗交通事故伤害,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综合社会成本。
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应仅围绕直接当事人行为展开。其造成的损失,是全社会的损失,而非单纯的个人成本。所以,我们分析交通事故,要围绕成本拯救展开,要围绕破坏度最小化展开,要设法让类似事故不再发生,即使发生,也要让破坏结果最小化。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如果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知道是谁的责任,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遵循的是过错原则,就是谁有过错谁负责任。尤其是机动处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都将判定为机动车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入职一般要问些什么事项?
在现代这个社会,大学生毕业之后的道路有两条,一条就是继续学习,另外一条就是工作,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们来说,职场似乎比较残酷,所以一定要......
·介绍贿赂罪量刑是怎样的
介绍贿赂的行为并不是只行为人自己受贿或行贿,而是在中间搭桥牵线,为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这样的行为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构成介绍贿赂罪。既......
·笔迹形成时间怎么鉴定?
笔迹形成时间怎么鉴定?一、笔迹形成时间怎么鉴定两个签字的先后顺序除非有一定的时间差,从纸张、墨迹等细小部分的区别可以判断先后顺序,但笔迹形......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补充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补充的内容有哪些?并没有所谓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补充的内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新婚姻法过错方怎么分割财产?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离婚时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分割。过错方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时能......
·对贩毒的定罪依据是什么?
对贩毒的定罪依据是什么?对贩毒的定罪依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工作期间单位会为员工买社保,在员工被辞退后,社保也不会再继续交了。二、员工被辞退社保有补偿吗?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
·威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国家集中力量进行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建设过程中,需要征收农民的土地。土地被......
·商业车险的费率改革的好处
商业车险的费率改革的好处一、商业车险的费率怎么定车辆商业保险费率是根据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来确定的,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是由中国保险业协会制定的关......
·一、夫妻有一方犯重婚罪要关多久?
一、夫妻有一方犯重婚罪要关多久?刑事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
·南京司法鉴定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
在诉讼过程中往往会遇到需要司法鉴定的地方,司法鉴定依靠于机器与鉴定人员的专业性,必然是要收费的。那么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我们一定会很想知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