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拘留时间到后会怎样?

刑事拘留时间到后会怎样?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自当事人进拘留所的第一天开始进行计算。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期限之内,公安机关需要向检察机关上报,其中检查机关需要对案件进行核准,一般核准的时间为7天,这7天使包含在最长期限14天之内的。如果检查机关核准通过的话,当事人会被正式逮捕;如果不通过的话,则会释放或者变更。如果当事人的案件比较复杂,公安机关可以将刑事拘留最长期限延长为37天,这37天中包含了检察院核准案件需要的7天。核准通过之后逮捕,没有通过则释放或者变更。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二、刑事拘留后是否通知嫌疑人家属?决定拘留的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讯问的目的是查清事实,防止错拘。同时也可以及时收集证据,查明其他同案犯,不贻误战机。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所谓不应当拘留,主要是指以下情形:犯罪行为没有发生或者被拘留的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虽然有犯罪行为,但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虽有犯罪行为,但不是被拘留人所为的;犯罪行为虽然是被拘留人所为,但该人并不具备法定的适用拘留的情形,不需要拘留的。遇有上述情况的,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予以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即经过讯问,认为被拘留人犯有罪行,依法需要逮捕,但在拘留期限内没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如果出于办案的需要,应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可以对其依法改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是先将当事人拘留,然后进行全面侦查。刑事拘留有时间的限制,不能无限延长。如果到期,经过侦办符合逮捕条件的,向检察院提前批捕。如果当事人经过证实无罪,则要办理放人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房子首付款借的,如何分割债务?
      一、离婚房子首付款借的,如何分割债务?应该平均分割,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


·公民买到假口罩怎么举报?
      公民买到假口罩怎么举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如果需要购买口罩,还是应该通过正经途径购买。例如,部分城市已经开启线上预......


·在法律上加盟商如何维权
      在法律上加盟商如何维权因为加盟商在商场中属于弱势群体,所以经常会被别人侵权,这就牵扯出了加盟商如何维权的问题。关于加盟商的问题,我们国家的法......


·民事诉讼中伪证罪如何规定?
      伪证罪,这个罪名通常来说都是用于案件中的证人的。证人就是整个案件的部分知情者,他们或许看到过案件的发生,或许听过当事人的谈话,总之证人证言对......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起诉离婚中的当事人其实主要就是夫妻二人,但此时具体的诉讼地位不同,这也就代表着当事人所能够享有的权利不一样。究竟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


·法院判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缓刑制度其实也是比较人性化的,要是罪犯能够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缓刑的话,至少可以暂时不被羁押,而日后也不会构成累犯。当然适用缓刑也......


·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
      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还有一种是起诉离婚。如果双方感情出现破裂之后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么什么情况......


·行政裁定书强制执行程序是怎么的?
      行政裁定书强制执行程序是怎么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


·一、继承60万商铺遗产税是多少?
      一、继承60万商铺遗产税是多少?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继承商铺不需要交遗产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遗产房过户......


·赠与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概念是什么?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人签字有效吗?一、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


·构成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条件有哪些?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条件有:1、客体要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