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

什么是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很多朋友都对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和要式合同有点模糊,分不清这几种合同的明显区分在哪里,诺成合同包括哪些?要式合同又包括哪些?为您整理了一些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例如买卖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对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即成立。其他如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都属这类合同。有些诺成合同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如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须向有关机关履行登记手续。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对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风险的转移时间等都有重大意义。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什么合同是诺成合同,什么合同是实践合同,应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交易习惯来确定,经济合同都是诺成合同。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要式合同包括:1、担保合同(保证、抵押、质押、定金)、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长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这些合同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特殊的需要登记、批准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商标权转让合同,以不动产或汽车、轮船等重要的动产抵押的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企业合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现在对于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定义、内容、区别您是不是理解的更清晰了呢?总的来说,经济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而要式合同是双发约定用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要式合同所含合同较多,所以很多合同您都知道是合同,但其实也会分,所以您在签订合同前要分清自己所要签的是属于什么样的合同以及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故意毁坏财物罪纠集三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纠集三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损坏财物罪纠集三人的量刑标准是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用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用如何处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包含哪些
      民事诉讼的案件在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但是可能很多人对民事诉讼法了解的也不是很多,那么什么是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和老民事诉讼法有哪些不同......


·房屋装修合同易出现哪些问题
      房屋装修合同易出现哪些问题1、合同主体不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农业设施项目建设方案、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书、设施农用地土地承......


·可用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程序有哪些
      当今社会,经济越来越发达,城市里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农村也建起了农家乐、农业基地、农庄等等,这些项目都跟土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由于我国的国......


·事后行贿的认定行为包括哪些?
      现实生活中常常有想要达到个人目的和谋取某些利益,而对国家工作人员送礼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在法律中明确规定这种行为为受贿罪。那......


·一、最高院审理交通事故如何进行?
      一、最高院审理交通事故如何进行?最高院审理交通事故首先是需要对于责任人员责任比例和具体的需要赔偿的金额作出确定,然后判决。《交通安全法》第七十......


·如何对双重劳动关系认定?
      劳动者自为企业提供劳动之日起,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对劳动者非常重要,在特殊情况下,一些劳动者和两个以上单位保持了劳动关系,这种双重......


·我国企业组织机构是什么?
      我国企业组织机构是什么?一个企业的内部高效运转、取得良好绩效的先决条件都在于组织机构,而组织机构在一个企业内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必要的......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有关法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有关法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