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摩托车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摩托车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摩托车购销合同
  
  甲方(卖方):
  
  签订地点: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摩托车一事,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摩托车型号、单介、数量:
  
  摩托车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车驾号:
  
  发动机号:
  
  单价:
  
  二、交车方式及验收标准
  
  1、甲方负责三包,具体按最新《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执行。 2、乙方收到摩托车当场验收,若有质量问题,立即通告甲方,否则视为货物符合质量标准并已验收。
  
  三、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同意收到甲方货品后,首付款 元,欠尾款 元,采用以下 结清:
  
  A: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结清。 B:于 年 月 日起,每月固定偿还 元,于 年 月 日前结算清。
  
  2、乙方不能按上述方式付清货款,该货物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收回货物。 四、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不能按第三款规定向甲方按时支付货款的,则乙方除向甲方清还所有欠款,应向甲方甲方支付滞纳金,其标准为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一计时。
  
  2、如在规定还款时间内,如乙方未即时还款的由甲方收回乙方车辆,且由乙方承担往返路收回车费用,如甲方收回摩托车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仍旧没有付款的,甲方有权将摩托车拍卖,拍卖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3、如摩托车损坏的,乙方同意用家庭中任意财产赔偿归还甲方,其中车款未付清尾款,乙方所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4、如果乙方拖欠欠款,甲方每次到家索要拖欠欠款,按每次 300元 补偿甲方。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法律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甲方在乙方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甲方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违约责任: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乙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摩托车购销合同的一个模板,可供合同制定参考。需要注意的是买卖双方需确定各自的责任,以合同方式明确划分,以便后期发生事故得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留意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确保自己对于合同的内容是明确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
      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民事诉讼法上诉的提起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上诉的提起的条件是什么?一、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


·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故意伤害致他人轻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


·单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吗?
      单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吗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


·防止高空坠物管理措施有什么
      一、防止高空坠物管理措施有什么1、在日常巡检中,要随时对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设备、窗户及玻璃、户外广告牌和空调主机等户外附着物进行排查,发现......


·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条件是什么《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为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


·一、购买社保是否为劳动关系?
      一、购买社保是否为劳动关系?社保的缴纳记录是可以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


·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
      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一、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对于大多数机动车来说,车船税每年都要交。一般来讲,每个城市的地税就负责收此税,或是由交警队代......


·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该怎么处理
      罪犯获得监外执行本身就不是容易的事情,同时我国对监外执行也作出了比较严格的要求,即使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才行。但有的罪犯不......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发行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发行条件是什么?公司为了进一步的扩大发展就会对外发行债券进行集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发行债券进行集资的条件,......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一、钢结构专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1、一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1)钢结构高度60米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