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批准逮捕阶段案件管辖问题需要审核吗?

一、批准逮捕阶段案件管辖问题需要审核吗?
  
  
  1、根据案件不同的情况,有的案件是有必要提出管辖的异议的。
  
  
  2、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 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 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 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 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 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二、批准逮捕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1、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2、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3、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4、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5、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6、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国批准逮捕阶段案件管辖问题是需要审核的,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有些还是提出管辖异议的。批准逮捕是一般是由检察院下发逮捕令后,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并将实施的情况及时告知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是一个互相协助的关系,公安机关也是可以对检察院的逮捕决定提出异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共同债务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


·收养人可以收养多个子女?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


·宜都市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宜都市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宜都市土地分类(一)Ⅰ类区域:属于平原岗地及丘陵包括红花套镇、高坝洲镇、陆城办事处辖区内所有村组;......


·定罪酒驾需要什么证据2023
      定罪酒驾需要什么证据交通民警在查办酒驾过程中,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证据材料才能对酒驾者进行依法处罚:1.呼气酒精测试:要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人们都是处于一个迷糊的状态的,对一般的事物判断都有一定的问题,这样的状态下驾驶机......


·转载的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


·董事会决议过半数包括一半吗?
      董事会决议过半数包括一半吗?一、董事会决议过半数包括一半吗?董事会决议过半数不包括一半。董事会会议应有超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


·劳动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劳动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一、劳动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第一,当事人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法律认可的资格和能力;......


·如何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合法的?
      如何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合法的?判断标准:1、判断出具评估报告的主体即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根据《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非军职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阻挠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