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法律规定,个人和企业都是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因此如果日后需要转让商标的话,那么需要区分主体与对象,然后才能知道要准备的转让材料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转让所需文件和材料如下:
  1、转让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注册商标申请书;
  3、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办理转让的商标的受理通知书或注册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转让,则在递交上述文件时,还需向商标局提供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受让人为域外公司的,则授权书上由公司负责人签字;受让人为中国境内企业的,授权书上应盖有公章。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此外,商标转让申请书和商标转让授权委托书均为商标局所提供的格式文本,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格式文本签字或盖章,不能对其格式进行调整。商标转让当事人一方若为境外企业在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时应附带该主体资格证明的中文翻译。境内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哪些商标不得转让?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但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允许此类商标分割移转,就会违反商标法的规定,造成同一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有两个商标注册人同时使用,从而发生不同厂家商品混淆。
  (2)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联合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它具有标记近似特征。如果允许将联合商标中的某一个单独转让,也会发生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情况,造成商品来源混淆。
  (3)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某一所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有时,每个共有人如要转让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权益,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商标注册人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在许可期内如将其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许可合同后,才能办理转让注册。
  (5)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商标权转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成立须依法律要求的形式。当事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应视为无效,商标局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6)商标受让人在商标使用中,如果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其转让注册可能导致被撤销。
  通过上文的分析解答,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了吧,同时也一些商标规定是不能进行转让的,具体情况,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深入了解。如果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淄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处理?
      1、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以申请复核。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


·买房子流水不够怎么办?
      买房子流水不够怎么办?(1)自制银行流水大家可以在每月固定的日子将固定的资金存入同一张银行卡内,长此以往坚持3-6个月,打印出的自存流水也能得到多数......


·无证驾驶 交强险赔偿吗?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该条例第22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保险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保险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如果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于缓刑,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


·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以及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办法,所以当我们自身遇到征地问题的时候需要去了解的是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权利转让合同应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作品的名称;(二)转......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立案标准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经过交工验收各标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经过交工验收各标段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2.?对为完工或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已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


·嘉兴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标准是什么?
      一、嘉兴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是什么标准?嘉兴逆向行驶处以二百元罚款并扣3分至6分。如果其逆向行驶造成了不良的后果,交警队会根据事故现场来进行......


·法院对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既遂如何裁判?法院对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既遂的裁判,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全国)
      (保监发[2000]16号)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