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况下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未婚男女的婚前财产来讲,在作出了约定签订了相应的协议之后,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进行公证,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婚前财产都有公证的必要。那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婚前财产需要公证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
  
  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婚前财产公证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进行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就要算作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需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因为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否则显失公平。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二)强烈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不是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必备要件,此时当事人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办理公证。当然在一些情形也是很需要办理一个公证的,此时可以加强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减少日后发生财产纠纷的可能性。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城市化的发展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快,地上的空间愈发不够用,那地下空间的开发就变得越来越重要,例如地下车库,这......


·一、重婚罪一方不知情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重婚罪一方不知情会承担刑事责任吗?不知情是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之前不知情的第三者不能告重婚罪,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第三者明知......


·累犯有没有判缓刑可能
      总所周知,许多犯罪刑罚是有缓刑的,也就是对触犯刑律,判决结果是构成犯罪、应受牢狱等刑罚的罪犯,先宣布有罪,以及罪行的具体处罚情况,但是退后执......


·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院查封当事人房产的情况,此时法院进行房产的查封,自然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同时也是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那您知......


·征地拆迁中,政府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政府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怎么办?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经行政复议的案件,政府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


·分居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在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夫妻感情破裂,会发生分居的情况,分居超过一定时间可以申请离婚。分居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协议处理或者进行诉讼。很多人不知道分居离婚后......


·如何对劳动关系认定
      如何对劳动关系认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


·酒驾处罚标准
      酒驾处罚标准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刑法》修正案九)中专门针对酒......


·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
      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债务人资不抵债应当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来进行清偿,当然了,暂时没有能力进行清偿的话,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


·关于抚养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关于抚养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关于抚养费的条文如下:1、子女抚育费的数......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四川都有哪些?
      国有土地和其他类型的土地有所不同,因为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所以在有关国有土地的买卖、租赁以及出让都有着特别严格的规定和相关程序,但是由于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