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对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是合理的吗?

一、对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是合理的吗?对方要求增加抚养费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合理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三、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四、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孩子支付抚养费这是我们都知道的,在支付抚养费的过程中如果因为实际情况觉得支付的金额过高的可以申请降低;同样的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认为对方支付的抚养费过低的,需要适当提高的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泉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因为五险一金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就成为您关注的重点问题。下......


·网贷逾期两天会怎么样?
      一.网贷逾期两天会怎么样?对于网贷逾期这一块,各大平台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基本的原则都是不变的,对于逾期的项目都会有一个保证期,几天到几十......


·一、抚恤金列入遗嘱可以吗?
      一、抚恤金列入遗嘱可以吗?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给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与他人。但抚恤金是......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


·如何认定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
      一、如何认定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认定一个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的因素主要有:1、被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导致权利冲突发生的原因固然存在一些......


·期货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期货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一、期货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期货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3000万元,这只是期货公司成立的资金标准而已,其他方面如管......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花完了行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花完了行吗?肯定是不行的;如果一方没有用于正常的生活开支,属于转移财产。对其不利,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


·被检察院批捕还要关多久?
      一、被检察院批捕还要关多久?1、一般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批捕后两个月内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月,如果案情重大或者复杂......


·内蒙古交通事故误工费
      内蒙古交通事故误工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第八条误工费根据当事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当事人误工......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试行的规定是什么?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试行的规定是什么安全生产才是各行各业正常发展的核心所在,所以用人单位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在各方面的设施......


·现实生活中
      现实生活中,您很多时候在正是加入公司前,工作都会经历一个试用期。在这期间,自己与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如果此时提出辞职,且公司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