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男未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当今时代,并不是每一人都是按照流程来过自己的人生,很多也会选择单身的生活,但生活总要延续,很多单身人士就想要领养孩子,来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乐趣以及为自己的未来留个保障等,所以单身的男性是否可以领养孩子,领养的条件是什么,很多人都不清楚。一、男未婚可以收养孩子吗单身的男性是否可以领养,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六)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该限制。(七)有配偶的人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共同收养。二、收养的时候应该准备些什么东西呢?第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第二,收养人的资产证明,比如收入证明,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目的是证明拥有收养的经济条件;第三,当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无犯罪记录;第四,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证明,证明为当地居民,满足收养要求;第五,收养人的体检报告等等。收养并非一件易事,重要的不是这些条件,这些条件不过是为了保证孩子能在被收养之后拥有好的生活,重要的是对双方都是有益有爱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产权到期了 房子究竟该归谁
      房屋产权到期了房子究竟该归谁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


·一个公司法人权力和义务有哪些
      一个公司法人权力和义务有哪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行使公司法人代表权力的人,对于权力的代表既体现在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上,也体现在外部经营活动......


·诉讼状递上后多长时间开庭?
      诉讼状递上后多长时间开庭?诉讼状递上后大概十几天的时间,甚至是几个月的时间开庭,因为法律当中对于多久之后开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时间的限制,但是对......


·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包括公开公正原则吗?
      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包括公开公正原则吗?一、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包括公开公正原则吗?行政处罚法就是包括公开公正原则的;1、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公正的......


·判刑后交不起罚金咋办?
      判刑后交不起罚金咋办?1、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


·醉驾和酒驾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机动车驾驶者在饮酒之后还开车上路的话,这样的行为一般是认定构成酒驾的,但要是驾驶者体内的酒精含量过高,则就有可能构成醉驾。关于醉驾和酒驾,虽......


·民事案件受理时间是多久
      民事案件受理时间是多久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但是很多人不了解民事案件受理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的程序......


·打离婚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
      打离婚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打离婚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


·一、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后可不可以更改?
      一、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后可不可以更改?除非有证据证明公证是非当事人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或者是受胁迫下做的决定,一般不可反悔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如何取得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如何取得的?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方式主要有颁发、补发(换发)......


·一、丧偶财产分割问题规定是什么?
      一、丧偶财产分割问题规定是什么?丧偶财产分割问题规定是将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然后确定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