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批捕后不起诉挂起来还会被判刑吗

一、批捕后不起诉挂起来还会被判刑吗?
  
  
  只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就不会被判刑。同时,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二、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似于国外学者的“微罪不起诉”,这样称谓能体现其性质,还是比较科学的。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3、证据不足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里需要指出,所谓“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有权在起诉与否之间做出自主选择,因为证据不足属于不具备起诉条件的情况,因而不能提出起诉。
  
  
  不起诉不是代表着刑事案件挂起来了,其实在人民检察院坚持不起诉的意见之后,就算受害人自己提起了诉讼一般都是不会再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而后在被害人提起自诉之后法院又受理了的话,那就说明当初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这种决定是存在问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监护人能否抵押担保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能否抵押担保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能任意抵押担保被监护人财产。设定抵押权是对财产所进行的一次处分,一旦主债权人届期违约,抵押财产便将面......


·宿松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开设赌场并且以营利为目的是违法的。相关机构不仅会要求关闭赌场,同事当事人也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进行刑事处罚,构成开设赌场罪。在生活......


·房子拆除合同的相关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房子拆除合同的相关范本内容是怎样的?现在社会可以说每个家庭都拥有一套房产。甚至有些富裕的家庭,可能还不止一套房产。但是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因为......


·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有的人认为自己想要离婚,就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而对方要是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不然,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起诉离婚......


·市政工程质量风险识别的过程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风险识别的过程是什么?工程质量一直都是民众格外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市政工程包括各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其质量......


·上海市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


·贵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的比较频繁,而不同的交通事故导致的后果也是不同的,有的交通事故会致伤,而有的交通事故则会致命。当然,若是因为事故中的......


·一、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酒店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
      酒店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酒店辞退员工存在的补偿是在违法辞退的情况之下,按照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长短限制来进行一定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办?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


·老婆出轨取证要注意什么
      一、老婆出轨取证要注意什么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1、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