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诉讼法对减刑不当是如何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对减刑不当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对减刑不当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第2款规定,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的,应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1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二、司法解释
  
  
  人民检察院收到执行机关抄送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副本后,应当逐案进行审查,发现减刑、假释建议不当或者提请减刑、假释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在10日以内向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检察意见,同时也可以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等执行机关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1)将不符合减刑、假释法定条件的罪犯,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的;(2)对依法应当减刑、假释的罪犯,不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的;(3)提请对罪犯减刑、假释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没有完备的合法手续的;(4)提请对罪犯减刑的减刑幅度、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不符合有关规定的;(5)被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被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或者假释考验期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6)其他违法情形。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检察人员出席法庭,发表意见。 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书副本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1)被减刑、假释的罪犯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罪犯减刑的减刑幅度、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罪犯被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或者假释考验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否合法;(3)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否合法;(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开庭审理。检察人员审查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可以向罪犯所在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可以向有关机关调阅有关材料。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报经检察长批准,向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的纠正意见,由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书面提出。下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应当向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刑事诉讼法中对减刑的规定是有关减刑程序的适用性进行明确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减刑的适用是需要相关标准的,如犯罪人员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认罪情况适用于减刑的,司法机关才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减刑。司法机关也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对犯罪人员进行减刑的相关适用,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银行卡身份证都丢了怎么挂失补办?
      一、银行卡身份证都丢了怎么挂失补办?1、可以拨打银行服务电话进行临时挂失,临时挂失是不需要身份证的,属于口头挂失,有效期3天,3天后银行卡将自动......


·夫妻共有财产继承时需要交税吗
      不需要。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所以因继承房屋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最基本的印花税及工本费,对于动产就没有另外的税了。另外我国虽然取消了继承房产必须......


·家庭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一、家庭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家庭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一、家庭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家庭纠纷不能协商处理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话应该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


·集体企业改制上市有哪些步骤?
      集体企业是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和农村集体企业,虽然集体企业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融资难、创新程度低等制约因素也牵绊着集体企业的发展脚步......


·怎样认定侵犯商业秘密
      怎样认定侵犯商业秘密一、怎样认定侵犯商业秘密每个企业都有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存在于企业的各个方面,在企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对于如何认定......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有哪些规定?在日常生活之中,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其实是对工程项目结束之后,对工程质量的保障,建社工程项目中对质......


·生产假药直接负责人处罚标准是什么?
      生产假药直接负责人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轻微刮蹭逃逸赔5000合适吗?
      轻微刮蹭后逃逸要赔多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肇事逃逸的,应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轻微刮蹭事故......


·针对高空坠物的保险是怎么规定的?
      针对高空坠物的保险是怎么规定的?高空坠物险是指因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给予理赔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


·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区别是什么?
      如果在道路上正常行走的时候突然后危险的情况发生而必须通过侵害他人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情形就在法律上被称之为是紧急避险,但是类似的面对危险情景做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