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怎么处理?

在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怎么处理?1、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2、可以将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以受到暴力侵害为由作为离婚的条件,作为法律赋予受害人的一项权利,受害让也可以不提出,法院也不能以此为由判决当事人离婚。3、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1条的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申请离婚后的过错赔偿,即在离婚后可以依据《民法典》关于离婚过错赔偿的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同时受害人可直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民法典》作为民事法律,不就家庭暴力行为规定单独的罪名,家庭暴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罚,必须通过刑法解决。例如,我国刑法规定了虐待罪、故意杀人罪等,若家庭暴力符合这些罪中某一个罪的构成要件,便可以依照刑法关于该罪的规定予以处罚,受害人可以依法获得有效救助。二、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1、偶尔暴力型:寻求长辈、邻坊和组织帮助劝诫教育如果是偶尔的暴力,并且仅仅是因为小矛盾促发,而家庭关系依然很好的情况下,家庭暴力没有导致身体和精神上的重大创伤,受害者也只是想阻止丈夫对自己的伤害,这时可以寻求家庭长辈、社区组织如居委会或妇女组织的帮助,请他们为你主持公道,并对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在正在遭受暴力伤害的同时,要懂得保护自己,可以通过报警,呼救等方式请求救援。2、经常暴力型:通过法律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是经常性暴力,受害者想结束婚姻关系,且协议离婚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保护自己。然而,如何取证一直是诉讼离婚一大障碍,充分的证据是法院支持你离婚诉讼请求的重要条件。广大女性朋友们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为以后诉讼提供支持,一般有:(1)报警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第一时间想到的会是报警。这样不但可以及时阻止家暴发生,而且警方的出警记录和笔录还可以成为日后“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力证据。(2)保留医院就诊病历。一般遭遇家暴后要到医院就诊,此时女性朋友要将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收据以及病历保存好,作为书证,强有力的证明对方施暴事实,如果做了伤残鉴定的或是需要后续治疗的,也要及时把伤残鉴定及后续治疗的票据妥善保管。当代社会离婚的理由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其中有一些理由,就是关于发生家暴,在家暴发生之后,应当及时的保存相应的证据,并且,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保持冷静,然后向工作人员告知真实的情况,如果需要离婚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进行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侵权责任法》关于工伤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侵权责任法关于工伤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我国工伤认定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


·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有哪些
      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有哪些一、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人前提撤销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有有合同法54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法》......


·国企股权转让方式是什么?
      国企股权转让方式是什么虽然国企为国营企业但是也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即使它是由国家或者政府控股的企业也要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各种企......


·事故罚没款能否分期付款?
      一、事故罚没款能否分期付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各级执收、执......


·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标准是怎样的一、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标准是怎样的(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


·盗窃罪新刑法的解释内容是什么?
      盗窃罪一直是《刑法》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对于盗窃罪的定义、定罪也随着新《刑法》的出台有所调整,特别是对于被盗数额的认定,是许多人关注的话题。......


·劳动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没有什么相关的区别。只有劳动合同跟劳务合同有相关的区别。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劳动者不清楚劳......


·如何申请教学视频作品的知识产权?
      如何申请教学视频作品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一般是不需要申请的,你们的视频做出来,就有版权。如果需要版权证明就需要去地方版权局登记下。手续......


·实缴制注册资本印花税如何缴纳?
      实缴制注册资本印花税如何缴纳?一、实缴制注册资本印花税如何缴纳?注册资本印花税,是以在工商登记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缴纳,也就是按股东认缴总......


·贷款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因为贷款产生的诈骗......


·侵犯名誉权立案管辖怎么确定?
      侵犯名誉权立案管辖怎么确定?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