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分给孩子吗?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分给孩子吗?夫妻离婚财产是不可以分给孩子的,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将其中一部分的财产分给孩子的,可以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这部分财产就不再进行分割了。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关内容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所谓规避法律的约定,是指该约定规避法定义务,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例如,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避免个人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约定把所有的财产归于另一方所有,使其债权人难以获得应得的财产,或者进行假离婚以逃避债务,这样的约定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约定无效。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离婚的财产我国的法律中规定与任何人都无关,只与夫妻双方有关,孩子是无权参与的。但是在实际的生活当中很多夫妻会将共同财产过户到孩子的名下,建议最好将相关的过户流程办理完整并且双方达成一致,不能做口头的约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地产估价在日常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商品房租赁或者是夫妻财产分
      房地产估价在日常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商品房租赁或者是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都能够用得到,目前现如今市场上的房地产估价公司还是比较多的。不过在进行估......


·现在很多北京市民都享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旦生病需要到医
      现在很多北京市民都享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旦生病需要到医院看病的话,可以凭借医保卡到定点医院治疗,事后可以将部分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很多人......


·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轻伤的概念,在民事法律规范中出现较为频繁,职员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之后,若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是需要进行轻伤工伤认定。为了使人民......


·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淮安市产权交换式补偿1、淮安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


·诉讼离婚后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诉讼离婚后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离婚起诉后,法院在第一次不会直接判决,要经过调解过程。除非是不走诉讼程序,直接进行协议离婚,就可以当......


·民间借贷可以先扣利息吗?
      在民间借贷中,有些债权人习惯在借款时,先将利息扣除,再将余下的借款给债务人。那么,在法律上,债权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可以先扣除利息吗?事实上,对......


·合同最高违约金是多少才合适?
      合同最高违约金是多少才合适?1、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


·我国关于邀请招标是什么?
      我国关于邀请招标是什么意思一、我国关于邀请招标是什么意思?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招标投标两种方式之一。邀请招标,是......


·刑事公诉转自诉有哪些案件
      公诉转自诉有哪些案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售......


·一年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一年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无期徒刑能出来吗 无期徒刑是要在监狱呆一辈子吗?
      如今有不少人都认为只要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了,那就需要一辈子呆在监狱里面,也就是需要被关押一辈子。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到底无期徒刑能出来吗?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