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彩礼要返还吗,离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彩礼礼的习俗,婚约正式缔结后,一般不得反悔。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婚约反悔的情况,那么离婚后彩礼要返还吗?其实离婚彩礼能否要回来要看具体情况,下文将为您做一一解答。
  
  
  一、离婚后彩礼要返还吗
  
  离婚彩礼需要返还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却没有共同生活;第三种是男方给付彩礼后导致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当前生活。下面将详细介绍以上三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二、离婚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况
  
  离婚彩礼也有不能要回来的情况并且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同居两年以上的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再或者是 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这三种情况,彩礼不能要回来。以下是具体情况的介绍: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男女结婚的必须要给付彩礼,通常都是按照当地的风俗,才会在结婚的时候要求男方家给付一定数额的彩礼。实践中,就结婚彩礼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而要是夫妻日后离婚后彩礼要返还吗?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清算组成员的要求有哪些
      关于清算组成员的要求有哪些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


·什么是拒绝履行,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诺千金”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现实中老赖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人们对此无可奈何,老赖却气焰日盛。那么本次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什......


·在公司生产上,可能会出现租用机器来解决自己的生产效率,那么去
      在公司生产上,可能会出现租用机器来解决自己的生产效率,那么去租用机器的时候会签订一些协议,假如双方有一方违约了,就会耽误生产,一般涉及金额也......


·怎么防范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
      怎么防范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防范高空坠物事故的措施有: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注意检查房屋;购买高空坠物险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


·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怎么办理?
      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怎么办理?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办理是必须由公司内部的股东会决议所作出,然后通知债权人,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报纸上来进行......


·随着我们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支持各种中小企业,以及个人创业政
      随着我们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支持各种中小企业,以及个人创业政策的出台,多种多样的私人企业也不断涌现,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系列的用工问题。有些地方......


·盗窃案判拘役可以申请执行缓刑吗?
      一、盗窃案判拘役可以申请执行缓刑吗?盗窃案若是被判拘役那么是可以提出执行缓刑请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


·民法总则信息权的法律内涵
      民法总则信息权的法律内涵2017年三月通过的民法总则首次在民事责任中提出了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并明确地表示个人信息权受到保护的规定,这一条法律在很......


·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解
      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解一、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解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


·土地使用证能不能公证?
      土地使用证能不能公证?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需要进行公证,如房产公证、遗产公证等等。公证可以为其提供一种有效的法律凭证,当需要证明或者其他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