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主动离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主动离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在员工递交辞职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向支付补偿金的,但是这三种情况除外。
  
  1、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的手段强迫员工进行超过合同约定的劳动的,或者员工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时,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讨要补偿金,如果公司不愿支付补偿,可依法上诉强制赔偿。
  
  2、公司以欺瞒等手段致使员工非自愿修改劳动合同或者使员工非自愿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说,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调离员工的岗位,虽然不是开除员工,但用人单位侵害员工利益,使员工“自行离职”的手段,也是非法的,员工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偿。
  
  3、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违反法律的规定,存在严重剥削压榨员工,损害员工权益的条款,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比如说:公司规定迟到扣除当天工资这样的“霸王条款”就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以标准辞退补偿的2倍向员工支付赔偿。
  
  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几种
  
  以下情形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在判断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不能简单的看有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些时候,虽然是劳动者自己要求离职,但确实是因为单位的行为太过分,存在严重压榨、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忍无可忍而选择离职,那么单位仍旧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沈阳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往往可以为案件诉讼所涉及的问题提供鉴别和判断以及鉴定意见,为诉讼案件提供公证合法的证据。但您知道沈阳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人们法律观念的提高
      人们法律观念的提高,加之离婚率确实逐年上升,大家不仅注意了婚前财产的公证,也会关注万一婚姻走到了离婚的地步,各自可以获得的最大利益是什么。今......


·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可以由双方约定进行,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


·一、婚姻法中父母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
      一、婚姻法中父母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父母财产分割的含义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


·动产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


·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及其重要的事情为了,所以房屋买卖合
      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及其重要的事情为了,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合同。因为涉及到房屋买卖的金额比较大。这就需要买卖双方签订一个......


·财产给孩子怎么立遗嘱?
      财产给孩子怎么立遗嘱?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


·签订劳动合同后走人会怎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后走人会怎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直接走人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


·现在,房屋租赁纠纷的事项越来越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在
      现在,房屋租赁纠纷的事项越来越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对一些常见的、容易引发纠纷的条款引起足够的注意。生活中的租赁......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


·借条没有还款时间可以吗?
      借条没有还款时间可以吗?借条没有还款时间是可以的,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