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女方要男方赔偿合理吗?

离婚女方要男方赔偿合理吗?
  
  
  男方如果有错的话,那么赔偿就是合理的;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综合上面所说的 ,女方提出要求男方赔偿这个要求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但是前提必面要有合法的证据来证明在这场婚姻里面。女方是属于受害者,这样才能得到合理的赔偿的,所以,申请赔偿的每笔费用都是有法律依据,不能有任何违规的操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十个月缓刑两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很多刑事法律当中都规定了判处有期徒刑,并且缓刑几年的规定。您对于缓刑,这个概念可能并不是特别的熟悉,可能从字面上来看就是推迟执行这个......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我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我们您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我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合同是我们国家规定的保障我们员工的合法利益的一个重要的东西。劳动合同在我们解除劳动......


·居民身份证遗失该怎么办?
      身份证是居民最重要的证件,应该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在办理很多业务的时候,没有身份证是不行的。可是生活中,有些人粗心大意,将身份证不慎遗失,......


·别人欠钱不认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认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认不还可以首先和对方协商,对方不予承认,可以收集证据起诉。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


·要怎么举报电器商偷税漏税?
      怎么举报电器商偷税漏税举报电器商偷税漏税行为有一下三种形式:带上举报资料可以直接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也可以进税务网站举报,举报需要有公司偷税......


·企业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员工吗?
      企业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员工吗?一、企业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员工吗?企业不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员工,在女性哺乳期辞退员工是违法的行为,要接受法律的相关......


·父亲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
      父亲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父亲老年痴呆不能够订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老人痴呆症......


·寻衅滋事5日以下拘留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关于寻衅滋事有很多人都会简单的认为这就是犯罪嫌疑人没事找事的一种做法,实际上这样想也不无道理的,那些极端的做法可能对解决我们生活当中当前......


·商标续展有误怎么补正?
      商标续展有误怎么补正?商标申请补正是指国家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中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目的是使修改后的商标注册申请能够符......


·房屋他项权利如何注销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要按揭一套房子的话,就必须办理一个房屋的他项权证,因为只有这个证银行才会给你放贷,如果以后没有还款的话,银行就有理由处理这套房......


·根据法律规定代写遗嘱如何公证书?
      根据法律规定代写遗嘱如何公证书?根据法律规定代写遗嘱公证书是需要当事人携带自己的材料,前往公证机构办理。老人自己写的遗嘱也即自书遗嘱,是指遗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