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况下可以暂扣机动车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暂扣机动车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本条赋予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而扣留事故车辆的权力,但并未赋予其为解决受害方赔偿款而扣押事故车辆的权力,何况,如果双方没有共同请求调解,交警部门也无权调解赔偿争议。
  
  
  但是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章调查取证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其表明,扣车的前提是“因检验、鉴定需要”。因此,一旦在现场勘查结束以后仍扣留事故车辆,就必须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以“收集证据”为理由超期扣车的做法是违法的。具体情形如下: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二、暂扣车辆有什么限制?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一般交警会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扣,主要也是对事故处理的一种考虑,同时也是有权利对驾驶员的驾驶证进行扣留的,当然这些行为也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的,应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职工在羁押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职工在羁押期间工资如何发放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


·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人买不起商品房,这时小产权房就应运而
      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人买不起商品房,这时小产权房就应运而生。一般我们听说小产权房,我们第一反应就是其没有合法的房产证,相当于我们买下小产......


·在众多的楼房中要挑选一个喜欢的房源,购房者在进行第一次买房过
      在众多的楼房中要挑选一个喜欢的房源,购房者在进行第一次买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由于新手购房缺乏经验,加上不了解购房的过程,相应的政策,因此......


·车子违章罚款多少钱、扣多少分?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不管是家里、单位都各有各的规定,车子也是在马路上行驶都是靠右行驶,在马路上停车也是停在停车位上,但有些人偏偏不遵守交通规则,......


·离婚后小三财产转移怎么办?
      离婚后小三财产转移怎么办?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


·法院提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法院提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一、法院提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


·一、死亡后获得的工伤赔偿金是不是遗产?
      一、死亡后获得的工伤赔偿金是不是遗产?死亡后获得的工伤赔偿金不是遗产,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


·计算机软件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长
      计算机软件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长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等,具体计算其中的误工费就要知道误工期,......


·最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抢劫犯罪是多发性的侵犯财产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刑法》修订后,最高人民法院......


·商标续展期限计算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期限计算规定是怎样的?一、商标续展期限计算规定是怎样的?根据规定商标续展期限是从商标注册满十年时开始计算,商标注册保护期限是10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