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续性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多长?

继续性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多长? 一、继续型合同与一时性合同的区别
   1、继续性合同与一时性合同概念不同
  (1)一时性合同。指可以通过一次给付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合同。所谓一次给付,既指纯粹一次履行完毕,还包括分期履行。在后一种情形,因其总给付系自始确定,时间因素对于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并无影响。
  (2)继续性合同。指合同内容非一次给付可完结,须经持续的给付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其基本特色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应为给付时间的长短。委托合同、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供应水电气热合同均属继续性合同。
   2、可让与性的强弱不同
  一时性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可让与性较强;继续性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原则上由当事人承受,转让的障碍较多。《合同法》对此有所体现: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合同法》第371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合同法》第400条)。
   3、对解除权限制的程度不同
  一时性合同贯彻合同严守原则,解除权发生的原因较少。继续性合同重视信赖基础之存在,信赖基础丧失或难以期待当事人继续维持合同关系时,法律多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继续性合同法律规定了较多的法定解除权。例如,委托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任意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是否溯及既往不同
  一时性合同解除后具有恢复原状的可能性,可以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继续性合同被解除时,或无恢复原状的可能性,或不宜恢复原状,故继续性合同被解除后仅向将来发生效力,解除前的合同关系不受影响。
   二、继续性合同的履行期限
  通过继续性合同与一时性合同的对比可以知道:继续性合同是分期、分批履行的,所以它的履行期限是不固定的,当合同生效时履行期限便开始了,随着合同的终止而结束。所以继续性合同的履行期限也是分期的。
  由以上继续性合同与一时性合同区别的对比可以知道,继续性合同的履行采取了分批、分期的方式,所以继续性合同的履行期限也是不固定的。当合同生效时继续性合同的履行期限便开始了,但它没有一个固定而准确的时间段,是与其合同生效与否相关联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租房应该如何找房屋中介
      现如今,在想要租房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一来是能够节省自己的时间、精力,再一个有房屋中介自己也稍微放心一些。但对于租客来......


·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
      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


·交通事故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交通事故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30天内确定开庭时间;受理法院:由出交通事故的地方或者被告人所在地地法院受理。审理时限:一般交通事故公安立案以后,法......


·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不予执行的具体情形
      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不予执行的具体情形一、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不予执行的具体情形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


·盗刷和信用卡诈骗的量刑一样吗?
      盗刷和信用卡诈骗的量刑一样吗?盗刷和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是不一样的,因为盗刷和诈骗本身就不是一个罪责,所以可能受到的量刑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根据《......


·超过招摇撞骗罪的数额限制是怎么认定的?
      超过招摇撞骗罪的数额限制是怎么认定的?一、超过招摇撞骗罪的数额限制是怎么认定的?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存在招摇撞骗行为就可以入罪,根据刑......


·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它是承、发包双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项......


·未成年杀人父母坐牢吗?
      未成年杀人父母坐牢吗未成年杀人父母不需要坐牢。《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


·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


·遇到欠债不还起诉会坐牢吗
      欠债不还起诉会坐牢吗如果借款人仅仅是借钱没有还,在一般情况下那只是民事纠纷案件,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对债务人进行治安管理方面的拘留。同时......


·我们毕业后
      我们毕业后,都会选择到企业中进行上班,我们在企业中上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很多人都会遇到无故丢工作的问题。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在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