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协议孩子归女方抚养费是怎样构成的

离婚协议孩子归女方抚养费是怎样构成的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抚养费问题,国家的有关法律会给出详细的规定,毕竟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国家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因此自己需要多加了解具体的情况,这样自己的事情处理就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更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保障处于合理的方式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纷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认定书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工伤认定书遗失了可以补办吗?如果工伤认定书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


·父母过世留下的存款和房产是否要缴税?
      不用。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遗产税,继承银行里父母的存款,当然不用交税。但是如果是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继......


·退回补充侦查公安不报送案件如何规定的
      退回补充侦查公安不报送案件如何规定的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


·逮捕时未出示逮捕证合法吗?
      一、逮捕时未出示逮捕证合法吗?逮捕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不管是注册商标还是驰名商标,法律在进行保护的时候虽然保护时间都是10年,但具体的保护范围就不太一样了,那么法律对驰名商......


·根据相关规定小三子女有继承权吗?
      根据相关规定小三子女有继承权吗?小三子女有继承权,具体的规定如下: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


·刑事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刑事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一、刑事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


·辞职要不要回收劳动合同?
      辞职要不要回收劳动合同?劳动者拥有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者本人,单位不需要也不得收回,不管劳动者是在职还是离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应当开具离......


·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有的人认为自己想要离婚,就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而对方要是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不然,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起诉离婚......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取出来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取出来?等工作人员的通知到指定的地点去取车就行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最长半个月可以去提车,如果是重大事故案件需要取证处理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