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抢劫数额的认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为目的,隶属于所有人的财务或者财产,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将财务抢走行为。那么抢劫罪对抢劫数额的认定有着怎样的认定限制呢?抢劫罪对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抢劫罪所侵犯的客体不仅仅是财物的所有权,还有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是侵犯财产罪中比较恶劣的一种罪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罪型被定义为抢劫罪的,处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按情形处罚一定的数额,比较恶劣的,有恶劣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没收所有财产。1、实施入户抢劫的;2、抢劫地点在公共场所,影响恶劣的;3、抢劫银行的;4、曾经抢劫过的,或者抢劫金额巨大;5、抢劫过程中伤害公民,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6、持枪支器械抢劫的;7、抢劫军用物资的;抢劫罪的认定:一:行为人有犯罪动机是要实施暴力行为,在发生时有暴力抢劫的目的进行犯罪。二:暴力行为之后,发生了拿取被害人财务的行为,是不会被定义为抢劫罪的,像这种案例,犯罪嫌疑人强奸之后占有其财产,不会被认为是抢劫罪,而是强奸罪盗窃罪等多种罪行,起诉时也是多种罪行起诉。三:如果犯罪嫌疑人出于其他原因故意实施暴力行为,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非法占有的想法,抢走被害人财务的,会被起诉为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中,还未取到他人钱财就被发现的,但是为了继续获得,从而使用暴力手段或者威胁的,也一样会被认为抢劫罪。但是这里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同样的行为,如果被认定为抢劫罪,会被判处成量刑较重的罪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解除合同被诉讼时效一般为多久?
      解除合同被诉讼时效一般为多久?一般情况是3年的时效。一般来说,合同解除都会有一个《解除合同通知书》,有合同一方当事人发起解除合同诉求,《解除通......


·讨债技巧—居安思危催款兵法
      治国安邦,要在国泰民安时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危机;领兵打仗,要在胜利时想到可能遭遇的失败;企业经营,要在盈利时想到可能的亏损。同样,借款给别人,......


·外汇期货合同,外汇远期合约的区别
      外汇期货合同,外汇远期合约的区别是什么?生产生活中,人们都会进行商品的交易,我们支付商品的价款,商家给我们商品。但是有些东西数额较大,一次性......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


·公安对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怎样的
      由于信用卡诈骗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公诉案件,因此实践中,往往需要由公安对这类犯罪作出相应的认定。那具体来说公安对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


·私营企业贪污受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私营企业贪污受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


·律师解答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在协商不成的前提下,法院可以将该房产判给男方;同时尚未还完的贷款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如果房子判给男......


·企业并购流程管理包括哪些?
      企业并购流程管理包括哪些?一、强化交易前业务策略在考虑进行任何一桩交易前,企业高层需要制定出一套有关未来增长的指导方针,这是确保并购顺利进......


·一、打架致人轻伤已逮捕怎么办?
      一、打架致人轻伤已逮捕怎么办?收到检察院的逮捕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已经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证明,此时还没有到检察院。委托律师介入......


·单位要怎么发放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前,一般都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该获得工资报酬,试用期也不例外。那么要怎么发放试用......


·在校读书子女是否都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