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转移财产时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离婚转移财产时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离婚转移财产时举证责任由举证一方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二、举证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用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密切联系;仅特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才属于证明对象内容。例如诉请适用违约责任的原告人不负有证明违约方过错的责任,而诉请适用一般侵权责任的原告人则负有此种举证责任。
  
  
  三、民事案件举证责任
  
  
  1.当事人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案件举证责任
  
  
  1.人民检察院举证责任。
  
  
  2.自诉人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如果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了对方转移财产并且有相应的诉讼请求的,那么起诉一方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须对于自己所举证的人或事给出相应的证据材料给予支撑,帮助案件的审理。证据材料越充分越全面,法院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几率越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借高利贷需要什么,有何种弊端
      借高利贷需要什么,有何种弊端一、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


·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夫妻要是想要离婚的话,这当然也是允许的,本身就是夫妻的自由嘛。但与办理结婚一样,在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条件限制,而并不是完全的自由。那此时夫......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情形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


·驾驶员被发现闯红灯怎么办?
      驾驶员被发现闯红灯怎么办?驾驶员被发现闯红灯需要按照规定先缴纳罚金,闯红灯不是一定会罚款记分,必须要被电子警察记录或者被交警查处。如果路口无电......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对于不同的交通事故当中,车辆类型以及车辆行驶速度等因素,对于事故的责任方会进行相对应的评判,除此之外,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也随着进......


·网络诈骗3000块钱怎么判
      网络诈骗3000块钱怎么判?网络诈骗3000块钱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


·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一、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


·我们身边好多车辆
      我们身边好多车辆,尤其是停在那些小区里面的车辆,不时的都会因为高空坠物而受到损坏,那么停车场高空坠物应该怎么办?根据相关办法,我可以知道,如......


·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
      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现在土地资源炙手可热,土地工程随处可见,有真有假,那么应该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呢?工程的进行最重要的是安全问题,承包方......


·公司法人一定是董事吗?
      公司法人一定是董事吗?公司法人的身份是在设立之后就会获得的,之后,为了更为方便的与其他的主体之间,建立经济利益的关系,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


·监护人确定协议怎么写?
      监护人是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能力负有保护和监督作用的人。监护人是有明确的顺位关系,一般都是父母,但是父母离婚或其他情况,监护人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