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双方都出轨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双方都出轨财产分割怎么办?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二、离婚中如何认定存在过错?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综上所述,在一些特殊的家庭,夫妻双方都背着对方出轨,和其它人保持不正当关系。这种不忠于婚姻的行为,属于过错。双方都出轨,分割财产过程中就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属于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给个人。商议不出结果的话,找民政局调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产继承与遗嘱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房产继承与遗嘱的关系是怎么样的?房产继承与遗嘱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房产继承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完成,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比如说法定继承......


·妨害植物防疫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妨害植物防疫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二)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


·强制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有什么区别?
      妇女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要被着重保护,为此国家为了保护妇女提出了侮辱妇女罪,有人看到侮辱罪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强制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有什么区别呢?......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怎么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


·他项权证办理需要30天吗?
      对于买房子很多人都是积极的,并且是迫切的,买房子就会涉及到房子的他项权利证书,因为贷款的时候,作为抵押的作用。那么关于他项权证办理需要30天吗......


·一般无效合同能否判决解除
      一般无效合同能否判决解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需解除。所谓无效合同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而合......


·二手房的首付款何时拿到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
      二手房的首付款何时拿到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首先是全款购房,另外可以选择买方按揭贷款购房,具体如下:1、买方全......


·法院判不允许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法院判不允许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


·收房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要依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但购房者在按着合同的约定收房时,却遇到了千奇百怪的问题。那对......


·国家赔偿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国家为建设公共事业项目不仅会征收普通居民居住所使用的土地还会直接征收经营性的土地,那么对于这些经营性的土地来说,他们被征收之后损失不仅的是一......


·私人住房土地使用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私人住房土地使用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