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强险过期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办

交强险过期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办若车主的交通强制险过期未及时缴纳,11万元左右的交通强制险的赔偿限额,都将由车主本人承担,第三方保险公司和交强险公司都不承担责任。交强险过期将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车主应当今早缴纳交强险规避风险。交强险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是由保险公司先行对机动车事故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保险范围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以及财产损失。交通强制险的保险范围不包括:保险车辆的车主本人以及其他被保险人。自杀,自残,碰瓷等故意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诉讼费用以及车辆因碰撞导致的间接损失也被排除在外。根据2008年新修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分为两档。第一种是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人民币,以及2000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总计是112000但是。第二种是,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不需要担负责任的情况,受害者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限额为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为一百元人民币,共计120100元。在机动车交通强制险过期的情况下,以上赔偿均由保险义务人支付。在实务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多车主在投保了交强险之外还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但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会约定,其承担的保险范围不包括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责任。这意味着,若车主的交通强制险过期未及时缴纳,在这11万元左右的交通强制险的赔偿限额,都将由车主本人承担,第三方保险公司和交强险公司都不承担责任。除了车主需要自行承担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外,车主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机动车车主未投保交通强制险,相关未投保车辆将被扣留至投保后,并需要缴纳保险费两倍的罚款。由此可见,交强险过期将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车主应当今早缴纳交强险规避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辆不购买交强险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车辆不购买交强险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1、什么是交强险?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我国在脱离以前的旧社会后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也就是集体所有制土地,但是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国家......


·刑事拘留后被批捕大概多长时间会到法院进行宣判
      一、刑事拘留后被批捕大概多长时间会到法院进行宣判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


·欠钱不还跑了在国外的怎么办
      首先要看国内是否能立案,然后看金额和影响是否够大,然后由国内相关机构向国际刑警组织提出申请。另外,还要看是否该人逃到的国家是属于国际刑警组织的......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几类?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几类?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几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四类: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


·一、父母过世房屋继承过户费用包括哪些?
      一、父母过世房屋继承过户费用包括哪些?父母过世房屋继承过户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量刑规定有哪些?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工商局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商局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加之地方保护、对侵权获利的疯狂追......


·民事案件需要写辩护词吗
      民事案件需要写辩护词吗民事案件是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需不需要写辩护词的。二、怎么写民事诉讼辩护词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离婚后还能再判婚姻无效吗
      离婚毋庸置疑地成了当今十分热门的话题,即使相关的法律已经对离婚有了许多规定,但是伴随着离婚而产生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比如说离婚后还能再判婚姻无......


·申请民事再审的条件?
      申请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