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有多久

专利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要比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专利时间长,一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是十年,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二十年。只要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则在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享有专利保护权。所以一个专利既符合实用新型又符合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那么申请发明创造是更好的选择。从专利权人申请专利到实际获取专利的时间,一般比较长,因为申请人需要先准备各种资料,提交至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待核实受理时候,专利权的相关部门会对专利进行实质性的审理,其审理的期限比较长,以及公告的期限都是很长的,一般会在18个月以上,而获得授权的时间一般不会少于3年。保护期限的起算时间:1、对于专利权的保护不与其他权利相同,该权利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是对权利人智慧结晶的尊重和重视,同时也是对鼓励和激励发明创造。但是该对该权利的保护也是有 一定限制的,权利人在知识产权上得到的保护和利益应当是有一定限度的,或者是说人类需要发展进步,可能需要已有技术进行支撑,也需要对科技和社会的进步减少成本。而其他的权利一般不采用保护期,比如说物权,经过国家相关机关登记认可的物权,即表示该权利主体人已经是该物品的所有者,如果给该物品的所有权在额外规定了保护期限,那么在保护期后这个物品又是谁享有呢。根据一般的社会认识,物品无为无主物时,收归国家所有,那么多年之后很多物品够归国家所有了,这样的规定貌似让公民产生了不安全感,不论自己是否享有该物品,最终会 因为一个保护期,若干年后导致丧失了物品的所有权。而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性质不一样,其知识产权释放后,收益的是社会,而不是仅针对个人。2、根据相关的规定,专利的期限计算的时间应当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其申请之日即为向专利申请的相关行政机构提交申请之日。但是该申请日不是生效之日,同时 如果该专利是涉及到跨国申请,可以根据我国与他国的互惠条约进行确定。计算时间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原因是自申请日开始专利产品的说明就有被暴露在公众视野的危险性,如果他人在此过程中通过不合规不合法的手段偷窥了专利的说明内容,进行抢先申请或者是抢先生产,那么专利权人的利益将会受到影响,同时也不会起到专利申请对权利人的保护作用。而专利保护的计算时间一般从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因为专利授权的时间就已经很漫长,甚至是几年,而扣除这个时间,专利权人所享有的真正受保护的时间很少了。同时如果专利权人在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年费,那么视为其已经放弃了该专利的保护和权利,其保护期中断或者是终止。所以权利人不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还应当重视申请权利之后的维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仲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仲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仲裁法规定,申请仲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及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签订......


·最新刑法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刑法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最新刑法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


·超市受伤商家不管,应该如何维权
      超市受伤商家不管,应该如何维权一、顾客在超市受伤商家不管顾客在超市受伤的情形越来越多,一些不良的商家不仅对此不闻不问,甚至还把上门维权的顾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拒签会影响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拒签会影响什么?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是代表你收到了,对于在这份认定书的有效力是没有任何影响的,所以哪怕你不签字,相关部门可以......


·我国厦门起诉离婚在哪里
      我国公民在处理夫妻之间的感情的时候,有些时候虽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是如果真的要离婚,也并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如果离婚过程当中有些事情处理不......


·刑诉法侦查活动监督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践行有一多半是来自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身约束的,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都是有监督才能够呈现出一个规范的结果的,就像是实行刑事......


·行政处罚由什么部门管辖
      行政处罚由什么部门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如果婚后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
      当今社会,出轨导致的离婚案件已经很普遍了,那么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首先您得明白国家对重婚罪的解释,出轨生子,是两个前提条件,您也有可能对重婚......


·一、没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签劳务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是属于不定时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是可以随时的终止这种关系的,......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劳动者人身伤害的保障,一直都受到劳动者们的关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劳动者人身伤害的保障,一直都受到劳动者们的关注。因为一旦发生工伤就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压力,所以了解工伤报销范围与赔偿种类对于......


·营运车辆保险误工费需要赔偿么
      营运车辆保险误工费需要赔偿么?运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停运损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要求赔偿停运损失的,法院应予支持,但该损失不属于责任强制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