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企业承担哪些风险?

一、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企业承担哪些风险?1、被社保局罚款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赔偿员工损失(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他费用。二、签劳动合同之前要注意什么?1、劳动者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者为保护自身利益,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关系到自身利益的事项如工资标准、保险福利、劳动条件等等。对于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采用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维护自身权益。2、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了解。劳动关系与其他民事关系相比,其突出的特点是具有某种形式上的人身属性。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从事具体的劳动。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对劳动者来说就至关重要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深入了解用人单位的现实情况,尤其要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是规范单位行为的重要文件,没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容易发生侵害员工利益的事情。单位不签合同也补社保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单位不仅要赔偿双倍工资,还得补签合同并且如实缴纳社保。员工投诉到社保局的话,单位还面临罚款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做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经常有人会问,做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呢?今天我们就在此给您做个回答。首先,不同类型的鉴定是需要提供不同的鉴定材料的,具体......


·全日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全日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该正常结算......


·继承的父母遗产算夫妻共有吗
      继承的父母遗产算夫妻共有吗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单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是否包括刑事和民......


·国家赔偿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
      一、国家赔偿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答辩人(系被告):张××,男,31岁,××公司工人,现住××市××区七里。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一案,具体......


·惩罚性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主张
      惩罚性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主张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


·婚内欠下的债离婚时怎样分割
      婚内欠下的债离婚时怎样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


·离婚协议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可以不付抚养费吗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婚姻法》......


·当事人商标侵权怎么告?
      当事人被商标侵权怎么告?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有什么内容?
      交通事故一直是最普遍的犯罪事故,富二代酒驾、夫妻在开车时吵架撞车、开车玩手机导致家庭支离破碎的新闻层出不穷。实际上,交通安全可以说是政府经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