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贵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的比较频繁,而不同的交通事故导致的后果也是不同的,有的交通事故会致伤,而有的交通事故则会致命。当然,若是因为事故中的某一方不慎驾驶而导致他人生命丢失的话,则将受到相应的惩罚。而死亡赔偿则是其中的惩罚之一。那么贵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需要涉及哪些赔偿项目?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贵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9.64元× 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86.87元× 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9.6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86.87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9.64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86.87元×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15元÷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二、贵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需要涉及哪些赔偿项目?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 交通费
  
  5 住宿费
  
  6 住院伙食补助费
  
  7 营养费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 近亲属交通费
  
  10 近亲属住宿费
  
  11 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 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
  
  贵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不仅需要满足国家制定的相关死亡赔偿标准的一些限制条件,同时,它还需要结合贵州自身的经济条件以及物价水平来进行制定,总体来说,贵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制定应该更加符合贵州本地的现状。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民不满国家赔偿如何申诉重审?
      我国曾经出现过几件震惊整个社会的冤案,虽然经过冤案受害人数年的努力总算得到了国家的纠正,国家在纠正自己错误的同时还得向受害公民赔礼道歉以及赔......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是什么?其实我国的公司法也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在一直进行着调整。但是直到现在为止,公司法当中也是有一些问题存在争议......


·安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如果不能合理解决,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造成赔偿纠纷。那么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赔偿依据又是什么呢?今天......


·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问题有哪些
      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问题有哪些?一、债权问题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


·一、赔偿工伤待遇有仲裁时效限制吗?
      一、赔偿工伤待遇有仲裁时效限制吗?工伤待遇的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工伤待遇一般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受到伤所要给的赔偿费用,但如果因这个待遇而引起......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赔偿?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赔偿?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赔偿?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赔偿: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


·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指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天以......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职务侵占只可能被刑事拘留,不可能被行政拘留的。具体拘留多久看公安机关决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


·离婚官司法院所在地是哪里?
      离婚官司法院所在地是哪里?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针对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可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场通知书是必须出具的吗?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场通知书是必须出具的吗《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简称为《规定》),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要求,询问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