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产合同违约怎么算

生活中,如果房产的合同遭到违约,责任怎样确定?如今社会上房产合同对于违约后都有明确的责任,一旦出现确定不清楚的情况,我们也能通过我国《商品房买卖解释》进行确定。1.根据第17条规定:如果房产买卖的合同在没有确定违约金或赔偿金额的情况下,无法按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有关部门公布的标准,或拥有资格的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类似房屋的租金标准来确定。2.根据第18条第2款规定:因为出卖房产的一方的问题,造成购买的一方没能在规定时间内拿到房屋的房产证,除非出卖房产的一方有合理的特殊原因,否则当事人要承担其合同违约的责任。如果房产买卖合同在没有确定违约金或赔偿金额的情况下,可以按已交付的房款总金额,再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进行计算。3.对某些违约行为,《商品房买卖解释》对其计算有另外的规定。(1)、如果出卖房产的一方恶意违约。例如:在签好房产合同后,又将房产出卖给第三方;签好合同后,未告知当事人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使得合同无法实现,购买房产的一方可以请求解除该合同、并要求返还自己已付购房款的金额以及相应利息、要求出卖房产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出卖房产的一方有欺诈行为。例如:故意隐瞒自身无房产预售许可证,或提供虚假的房产预售许可证;故意隐瞒房屋已经抵押,仍进行销售;故意隐瞒房屋已经卖给第三方,或者房屋已经作为拆迁的补偿。使得合同无法实现,购买房产的一方可以请求返还自己已付购房款的金额以及相应利息、要求出卖房产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旦发生房产合同违约后,相应的违约金又该怎样计算?1.如果购房前,双方已签好合同制定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则按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计算。2.如果购房前,双方没有签好制定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没能按期付款的,按未付房款的总金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制定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没能按时交付房产的,按照有关部门公布的标准,或拥有资格的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类似房屋的租金标准来确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如果合同中制定的违约金金额低于现实中购买房产一方造成的损失金额,可向法院或相应机构申请增加违约金金额。若违约金金额高于现实中购买房产一方造成的损失金额,出卖房产的一方同样可以向法院或相应机构申请减少违约金金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债权债务转移是很常见的,债权债务的转移过程必须确保债权债务明确的。同样,贷款中也是存在债权债务转移的,更改了贷......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内抚养费怎样起诉?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内抚养费怎样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内抚养费委托律师书写民事起诉状,然后将相关的材料,比如说身份证明和一些证据起诉状递交......


·病假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病假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病假期满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伤病职工病假期满仍旧不能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伤病患者,并额......


·司法评估不通过能判缓刑吗?
      司法评估不通过能判缓刑吗?司法评估通过不了是不能判缓刑的;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类型有哪些?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类型有哪些?我国土地是公有制性质的,是归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所有的,而在集体所有制经济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便是其中之......


·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


·配偶死亡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配偶死亡借条有效期是多久?借条没有有效期限制,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具有效的,但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没有还钱......


·抢劫与绑架罪区别都有什么
      抢劫与绑架罪区别都有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
      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在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当中,民事诉讼的案件占了绝大多数,而近年行政诉讼案件也在逐渐的增加,当然对于民事诉讼......


·车辆交强险的保费是怎么算的
      车辆交强险的保费是怎么算的不管是针对车辆的什么保险,在投保之初都是需要先交纳相应的保费,否则日后即使发生了事故,也是不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