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损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交通事故损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一、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四)《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赔偿项目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误工费的处理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合理的操作,既然需要一定的证明,那么自己就需要准备齐全进行提交,进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更为重要的就是自己利益维护需要在有关人员的帮助下进行,毕竟此类问题的要求是较为严格的,以免出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疫情期间解雇怎么赔偿?
      疫情期间解雇怎么赔偿?疫情期间解雇的赔偿方式是非法解除的情况之下,必须要进行经济补偿金两倍的情况来进行补偿,一般情况是工作满一年,那么就支付两......


·行政诉讼证据的时效是多久?
      就以前的社会相比如今已经有更多的公民敢于为了自己的权益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并且要求政府针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在行政诉讼中也应当像其他的诉......


·网络诈骗案50万怎么判,诈骗罪量刑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案50万怎么判,诈骗罪量刑是怎样的?网络诈骗也是属于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网络诈骗也是按照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来进行定型和量......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会判多久刑
      现如今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了,而利用信用卡犯罪的人也在增多,这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这情况下,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行......


·变更合同时效是多久?
      变更合同时效是多久?一、变更合同时效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


·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人轻伤怎么处罚
      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各种损失,并且需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我国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大城市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大城市的
      我国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大城市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大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较快,在医疗和教育方面的资源都是比较优秀的。所以这就为一些大城市的住......


·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一、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的房子一般不是夫妻共同房产,除非房产......


·一、私生子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
      一、私生子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私生子可以要求分割财产,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和剥夺。这里的非......


·公司在接受股东捐赠交税吗
      公司在接受股东捐赠交税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29: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


·网络诈骗在逃人员自首会判刑多少
      网络诈骗在逃人员自首会判刑多少年?在我国,网络诈骗现象层出不穷,这对于人们的私人财物进行了损害,并且严重危害着社会的和谐稳定。针对此现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