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著作权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控制的作品依法享有使用并利用其作品获得财产收益的权利。著作权人如果拥有著作财产权,那么其可以利用其创作的作品经过发表,出版等行为而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其中使用权又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法律中所包含并且得到法律认可的权利。至于许可使用权就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可以允许他人使用其作品并从中获得报酬的权利。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果需要使用他人作品,那么应该在事先与著作权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合同中应该明确出许可使用的权利名称,许可使用的地域以及范围,薪酬的支付方式以及标准还应该注明双方的违约责任。任何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权利且未标注在许可使用合同中,另一方当事人都不得予以实施。转让权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转让使用权中的权利,并且能够通过其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但是转让的标的不能是著作人身权,只能是著作使用权中所包含的内容。转让也应该订立相关的书面合同,对转让的权利作出明确的标识,并且规定出其使用范围,任何未经过著作权人同意的权利都不得实施。获得报酬权。即著作权人能够通过依法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来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此权利是许可使用权中所派生出来的权力,但是有时候获得报酬权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以及意义,比如在特殊情况下,他人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作品以获得经济效益但是如果这样,他人必须支付著作权人一定的报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该怎么办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


·最新委托辩护规定的范围有哪些?
      最新委托辩护规定的范围有哪些?一、最新委托辩护规定的范围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


·对生产企业商标侵权如何索赔
      企业商标侵权之后,被侵权人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来确定赔偿的比例问题通过诉讼方式,向侵权人索赔,这也是商标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侵犯商标专用......


·小孩打架受伤责任该如何划分
      小孩打架受伤责任该如何划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


·申请自动离婚怎么弄手续?
      申请自动离婚怎么弄手续?只要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就不存在自动离婚的问题,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才可以解除婚约关系,否则,双方再......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所谓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


·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


·公司法人退社保吗?怎么退?
      我们都知道现在国家是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不进行购买的话,就算是违法劳动法,那如果公司有些原因不经营了,那么公司法人退社保吗......


·一、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人伤必须报警处理吗?
      一、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人伤必须报警处理吗?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人伤可以不报警处理,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的律师费是原告自己承担的。案件......


·2023年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吗
      一、年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吗?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未果能否认定立功
      司法实践中,人们对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未果的行为能否认定立功,意见分歧较大。例如,周某某实施犯罪后投案自首,并主动要求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