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履行规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它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主体适当;
(2)履行标的适当;
(3)履行期限适当;
(4)履行方式适当。
(5)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当适当受领给付;
(6)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7)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8)发生合同纠纷时,各自应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1)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标的,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原合同标的。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其标的规定是什么,义务人就应当履行什么。
(2)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轻易地以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履行标的。义务人如果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给付,即使向对方偿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轻易免除其交付标的的义务。当然,实际履行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不加以适用。如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当该标的灭失时,实际履行已不可能。
2、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实际履行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适当履行既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交付标的物或提供服务,也要求这些交付标的物、提供服务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可见,适当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适当履行,适当履行场合不会存在违约责任,实际履行不适当时则产生违约责任。
(2)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合同的履行,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的内容仍难实现。不仅如此,在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场合,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也需要债权人的积极配合,否则,合同的内容也难以实现。因此履行合同不仅是债务人的事,也是债权人的事,而协助履行往往是债权人的义务。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合同才会得到适当履行。
协作履行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方面的具体体现,一方面需要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协助,另一方面也表明协助不是无限度的。一般认为,协作履行原则含有以下内容: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常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各自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协作履行原则并不漠视当事人的各自独立的合同利益,不降低债务人所负债务的力度。那种以协作履行为借口,加重债权人负担,逃避自己义务的行为,是与协作履行原则相悖的。
3、情势变更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从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合同依法成立之时,有其信赖的客观环境,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是与这种客观环境相适应的。权利义务的对等,也是就该环境而言的。在合同成立之后,该客观环境发生改变或不复存在,原来约定的权利义务如与新形成的客观环境不适应,也就不再公平合理了。只有将合同加以改变乃至解除,才符合公平,符合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
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有以下几项:
(1)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所谓情事,泛指作为合同成立基础或环境的客观情况,例如合同订立时的供求关系。这里的变更,是指上述客观情况发生了异常变动,例如战争引起严重的通货膨胀。具体判断是否构成情事变更,应以是否导致合同基础丧失、是否致使合同目的落空、是否造成对价关系障碍作为判断标准。
(2)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之所以要求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是因为若情事变更在合同订立时即已发生,应认为当事人已经认识到发生的事实,合同的成立是以已经变更的事实为基础的,不允许事后调整,只能令明知之当事人自担风险。之所以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要求情事变更发生在履行完毕前,是因为合同因履行完毕而消灭,其后发生情事变更与合同无关。
(3)须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由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引起。若可归责于当事人,则应由其承担风险或违约责任,而不适用情事变更原则。
(4)须情事变更是当事人所不可预见的。如果当事人在缔约时能够预见情事变更,则表明他承担了该风险,不再适用情事变更原则。
(5)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该显失公平应依理性人的看法加以判断,包括履行特别困难、债权人受领严重不足、履行对债权人无利益等。
4、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在履行合同中贯彻经济合理原则,表现在许多方面: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选择履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选择设备体现经济合理原则,变更合同,对违约进行补救也体现经济合理原则。如《民法通则》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原《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货物从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经过30日无人提取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征求处理意见;再经过30日,仍无人提取或托运人未提出处理意见,承运人有权将货物作为无法交付货物,按运输规则处理。对易腐或不易保管货物,承运人可视情况及时处理。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介绍了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我们也了解了合同履行原则主要包括实际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情势变更原则和经济合理原则,对每一种原则我们也作了一定的解释,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理解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房拆迁补偿政策补偿标准多少?
公房拆迁怎么补偿?首先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房屋承租人购买现住公房后作为被拆迁人,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少天?
工伤顾名思义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一般情况下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大部分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清......
·如合同到期未续签如何处理?
如合同到期未续签如何处理?如合同到期未续签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的签订劳动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
·犯罪嫌疑人自首会不会减刑?
一、犯罪嫌疑人自首会不会减刑?会减刑,自首也可以叫做投案自首,这属于一种法定的量刑情节,分为了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被认......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还能否再次承包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还能否再次承包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还能否再次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流转双方需要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其主要......
·投标保函格式是什么?
投标保函格式是什么样的一、什么是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医疗事故鉴定要的材料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要的材料有哪些?鉴定过程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鉴定要的材料有哪些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司法机关对非法集资款如何处理?
司法机关对非法集资款如何处理?对案件侦查审判完毕后,对追缴回的款项,按被集资人的集资额比例,扣除案件侦破和审理的费用后的余额返还给被集资人。向......
·离婚房子给孩子费用是多少费用
夫妻离婚了孩子的问题是个大问题。因为孩子还小,不能失去父爱和母爱。对于有孩子的家庭,离婚是比较困难的。但是一旦离婚了,就需要给对孩子的抚养权......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煤矿作业作为地下的高度危险工种也在现实中总是发生大大小小的意外事故,除了工人自身的操作问题以外更多的原因在......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借钱不还或者是拖欠款项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追讨这笔欠款,很多人都会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但是有很多人不了解追讨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