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援助有次数限制吗?


  一、法律援助有次数限制吗?
  
  
  法律援助的次数限制在法律援助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援助条件就可以获得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第十四条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援助的意义在于为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士可以享受正当的法律援助权利,我国一直强调建设现代化民主法治国家,可见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需要明确的是,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援助的次数,但是在申请法律援助的时候应当提交相关的材料并符合相关标准才有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上诉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上诉的情况有哪些?一、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上诉的情况有哪些?仲裁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


·装修签完合同毁约不干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装修签完合同毁约不干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因合同毁约而不干的肯定是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


·交通肇事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是什么意思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


·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
      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在实践中,有些法律意识较强的债权人,会在债务人不还款时,向其发出催款函。那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呢?由于催款函的形式不同......


·非法集资的三种方式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您都知道,非法集资已经不等同于小偷小摸这些仅仅进警察局拘留几天的小罪行了,非法集资是社会的大蛀虫,它的目的是在不劳而获坑蒙拐骗的方式下吸走群......


·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可以扣多少工资吗?
      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可以扣多少工资吗?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


·住改非后,拆迁是按住房补,还是按商铺补?
      一、住改非后,拆迁是按住房补,还是按商铺补?  “住改非”的具体补偿要根据各地方的具体政策而定。但即使是要根据地方政策定,也必须遵循合法、合理......


·一、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
      一、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向劳......


·监视居住到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监视居住到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


·民事诉讼抗诉是上抗下审是什么
      民事诉讼抗诉是上抗下审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抗诉是上抗下审是什么而民事抗诉程序往往是上抗下审,极少用同抗同审,且判决、裁定均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


·合同到期前女员工怀孕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也在不断地健全,劳动法中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得随意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