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依法被刑事拘留期限多少天

刑事拘留期限多少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所谓特殊情况指案件比较复杂,或者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3日以内难以报请批捕的。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此类案件的显然在3日或者7日之内难以查明,因此法律规定可以延长至30日,以适应打击刑事犯罪的需要。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将在押人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 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 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与民事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有非常大的差别。二、被刑事拘留后会怎么样对于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1、需要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或者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被刑事拘留后,如果您不能及时协助公安机关查明案件情况,解除您的犯罪嫌疑,就有可能被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正式进行立案侦查程序。拘留期限到期后,如果没有被提请逮捕,也没有被释放需要及时提出申诉、控告。这个时候如果不清楚该如何操作,不妨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肇事逃逸且对方的过错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且对方的过错怎么处罚?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大学生借高利贷怎么办?
      大学生借高利贷怎么办?一、校园高利贷是否合法1、放高利贷是违法的。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否则多余部分无效。2、看学生有多大。......


·妻子出轨生子抚养权是不是就会归丈夫?
      在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包括了妻子出轨导致的离婚。在离婚之后,婚生子的抚养权是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在实践中人们会有这个疑......


·专利权终止和失效的区别在哪里?
      专利权终止和失效的区别在哪里?一、专利权终止和失效的区别在哪里?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只是表明该......


·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较大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恶害相通告的一种犯罪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而在对犯此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区分敲......


·自然人股东怎么转让股权?
      自然人股东怎么转让股权?自然人股东可以委托律师来代为办理这样的一种股权的转让,需要办理股权转让,目前主要是通过委托律师办理股权转让手续。需要注......


·破产重整程序规定
      破产重整程序规定公司在破产之后需要申请破产重整的要严格按照破产重整程序来执行,破产重整程序比较复杂,我们要认真的理解,以便于我们在申请的过......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只要土地类型不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那么,该土地的使用就是有年限规定的。为了不让到期的土地荒芜,无人使用,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违约金是什么
      说起劳动合同违约金,相信各位劳动者都不会感到陌生吧。但要是真正问您,究竟这个劳动合同违约金是什么,估计很少能够有人可以解答清楚。关于这个问题......


·(现汇)外贸合同书(一)
      ……市   __年__月__日  俄罗斯莫斯科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中国哈尔滨市____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


·一、发生醉驾档案怎么才能消除?
      一、发生醉驾档案怎么才能消除?一般是不可以消除的,你的档案会一直保存着,但这个是也需要分两种情况的,当是普通的酒驾的时候,资料不会长期保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