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结婚证没领财产分配问题怎样办理

结婚证没领财产分配问题怎样办理
  
  
  首先必须注意,没有领结婚证的夫妻并没有结成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因此不能按一般法律程序办理离婚。
  
  
  因此,这类夫妻向法院申请离婚,理应区别对待。
  
  
  首先,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结婚,则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因此按照法定的离婚程序进行离婚。
  
  
  其次,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结婚,则按同居处理
  
  
  二、同居结束后,财产如何分割
  
  
  由于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未领结婚证”的婚姻不受婚姻法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的产生的权利,因此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因此,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财产在分割时需要遵守一定的步骤,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2、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在我国相关的未领结婚证的当事人不受我国的法律保护,相关的当事人在分配这类财产时,可以进行相关的主张。对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相关的分割,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对这类事件进行相关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险理赔,保险公司是否要按照评估报告全额赔偿?
      坚持填补损害、禁止获利原则。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措施,投保人通过与保险人签署保险合同,缴纳保费,在保险有效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事故并因此遭受损......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能不能缓刑?
      一、交通肇事能不能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


·农民工讨薪该找谁处理
      农民工讨薪该找谁处理一、农民工讨薪该找谁处理农民工讨薪找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


·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院办案时效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院办案时效是多久?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


·非法集资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现在网络理财平台很多,有的平台给出的回报率很高,这样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近年来,公安机关查处了一大批类似案件,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会已送检察......


·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范本怎么写?
      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范本怎么写?建设工程保修期指的是正常条件下的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则指的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


·房改房能否继承,怎么过户?
      房改房能否继承,怎么过户?一、房改房能否继承?房改房就是按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叫房改房。房改房可以继承。我国的房改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1、行为的方式不同。抢劫罪是由行为人对被害人当面威胁使用暴力,且明示......


·一、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有多少?
      一、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有多少?诊断、观察期内的工资标准,应当根据最终的诊断结果来确定。如果诊断结果确定劳动者未患职业病的,期间应保证劳动者......


·最新婚姻法异地法则是怎么规定的
      在当今时代,绝大多数人的户口是不随着工作而发生变动。有可能户口在老家,但是工作在一些大城市,这已经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了。在工作当中接触的人......


·合同从何时成立何时开始生效?
      合同从何时成立何时开始生效?一、合同从何时成立何时开始生效?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