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怎么写?

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怎么写?
  
  一、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怎么写?
  
  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
  
  此致
  
  甘肃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本人签名):
  
  ××年××月××日
  
  二、财产损害赔偿方式有哪些?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日常生活中,不少纠纷的发生都和财产侵权有关,受害人主张赔偿,对方不积极配合的话,经过仲裁无效就要走起诉这一步。确定好起诉的法院后,原告写一份财产侵权起诉状,注明要求赔偿的数额及诉讼费用承担方式,在正文重点写清财产侵权经过及事实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的程序
      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的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


·工伤没定级单位能辞退员工吗?
      工伤没定级单位能辞退员工吗?在做工伤认定期间,单位无权辞退你。你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要求单位给你做工伤认定是对的。现在工伤认定还没有下来,单位就......


·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一、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模板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中国公司,住所地:负责人:职务。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人......


·要是欠款人失踪了该怎么办
      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还钱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但在实践中,有些债务人为了躲债,却玩起了失踪。那么,要是欠款人失踪了作为出借人该怎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两人的共同财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两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协商所确定的分割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即使在签字之后还没有生效,需要在进行完离婚财产公......


·打架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进行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确实在一些场合容易发生一些打架斗殴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严重的危害到他人的人身健康,而且对社会公共秩序也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夫妻离婚后的监护人是谁
      夫妻离婚后的监护人是谁?父母是未成年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即是夫妻离婚,除非有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监护权的行为的,父母依旧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


·2023年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最高为多少年?
      2018年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最高为多少年?最高年限为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约......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


·民事诉讼超过六个月怎样申诉?
      民事诉讼超过六个月怎样申诉?民事案件申诉期限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