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经营无罪辩护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

一、非法经营无罪辩护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
  
  
  非法经营无罪辩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可从界定范围辩护;可从量刑标准上辩护。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等行为的。
  
  
  二、从界定范围辩护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只能适用于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该条第四项的适用,也不能脱离这个基本前提。因此,对于刑法未明确规定的某种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行为,若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 该行为是一种经营行为。
  
  
  强调此“经营”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是必要的,这是非法经营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所应具备的—个基本特征。如果某种所谓经营活动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公益或者慈善目的,则即便该行为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有关法规,也应将其排除于本罪之外。
  
  
  (二) 该经营行为非法。
  
  
  如果国家法律、法规等未对某种经营行为予以禁止或者限制的,该经营行为不得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
  
  
  (三) 该非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此所谓“市场秩序”包括市场准入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这三种秩序都可能成为非法经营罪侵害的客体。如果不满足以上的条件也不成立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有着详细的规定,如果触犯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最重要的有可能会导致企业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专业律师在进行辩护时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从两个方面进行辩护,以帮助委托人免受非法经营罪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集资先刑后民的规定是什么?
      现如今,我国已经出现很多种非法集资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部分人的生活观念,但是随着集资不断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集资情况也出现了问题,......


·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是买房的时
      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是买房的时候会遇到一些不可控的情况。这时候为了规避风险,切实保障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很多......


·诉讼离婚中对女方有什么特殊保护
      不管是在工作还是婚姻家庭中,我国对女性的保护都是比较多的,甚至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保护。这主要是从女性的生理结构、家庭职责、地位等方面考虑的。......


·一、交通事故患者不出院讹诈肇事者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患者不出院讹诈肇事者怎么办?交通事故患者不出院讹诈肇事者的话可以报警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


·侵犯著作权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侵犯著作权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


·刑法规定的非法集资的种类有哪些
      非法集资从名称上来看就知道这一定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但是由于非法集资的项目通常情况下都宣传的很好,描绘出很好的未来,很多时候都能蒙骗很多人。那......


·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口倒车怎么处罚?
      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倒车都会被扣12分,如果是在服务区内进行倒车即可,但是在出口高速公路上是不允许进行调车的,必须按照相关指示来......


·员工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怎么赔偿?
      员工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怎么赔偿?女性怀孕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大喜事,但是可能对公司单位来说,女职工怀孕公司就面临着给产假,给补贴等一......


·一、醉驾处罚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处罚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审查阶段要多久?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审查阶段要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一般是在立案后的时间为一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一个半月......


·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如何进行?
      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如何进行?出现了医疗事故首先要先确定好事故的责任,之后如果已经确定了责任那么就要对纠纷进行调解了,但是在调解的时候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