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什么?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什么?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批捕的,一来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最严厉措施,必须慎重使用;二来证据不足就逮了,将来出现无罪判决,检察院是要承担错捕责任,是要国家赔偿的,后遗症非常大,检察院不会冒这个险。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检察院会列出补充侦查提纲,公安继续侦查,证据充分后,随时可以再次报捕。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批捕对于执法人员来说也是必须要证据的情况下才能这么做,如果前期的工作都没有准备好,那么可能就只有放人,等侦查清楚了再来进行抓捕,所以,执法人员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这样才能更好把犯罪人员绳子于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本地违章12123能立马显示违章吗
      不能,一般是十三日内。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


·结婚登记二胎押金是否收取?
      结婚登记二胎押金是否收取?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民政部门绝不允许乱收费行为,市民在婚姻登记时如遇到收费标准以外的费用,可以向当......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吗
      公司、企业、集团都会有一定的资金风险,资金的无法周转,有可能就会导致整个公司或者是企业都会陷入僵局,最后走向强强合并,甚至是倒闭的无奈结果。......


·关于遗失物的问题的法律规定
      关于遗失物的问题的法律规定一、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拾得遗失物的相关规定对于拾得遗失物这一事实,我国作了概括性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后应先做伤残等级认定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后应先做伤残等级认定伤残鉴定需要带以下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伤者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营业执照(副本),授......


·没欠条有录音算证据吗
      ?我们先看下法律是怎么说的。在明示诉讼法中第63条,证据有以下这几种第一:书证也就是书面证据。第二:物证。第三:试听资料就是录像录音。第四:证......


·关于期权跟股权有何不同2023
      关于期权跟股权有何不同2023一、关于期权跟股权有何不同1、概念不同【1】股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而对......


·拒执罪报警自诉流程是什么?
      自诉是有很多情况的,不是说我们想自诉就可以受理的,关于自诉流程您是否了解,自诉需要什么证明证据呢?刑事自诉状又应该怎么写?并且,拒执罪报警自......


·一、交通事故中的大腿骨折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的大腿骨折赔偿多少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


·拘役怎样执行 拘役是多久
      在对拘役刑执行的过程中,除了要知道拘役是怎么执行的外,同时也要知道法律中规定的拘役的刑期是多久。虽然这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但也是有具体期限......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怎样才能判离婚?
      我国法律上规定有两种方式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当然不是每一对夫妻到都能好聚好散协议离婚的,最后难免会给彼此难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