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有行政处罚记档案吗?


  一、如果有行政处罚记档案吗?
  
  
  行政处罚都是要记入个人档案的,一般都是公务员才有,军人也有这样的处罚,都是要记入档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二、制裁特征与区别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三、处罚原则
  
  
  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着公民的各项行为,如果公民做出了违反行政法律的行为后,也是会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不认同时,也是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并罚怎么判刑
      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都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罪行,对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刑事处罚相信您都比较了解了,那么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


·夫妻离婚后如何探视孩子?
      夫妻离婚后如何探视孩子?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但如果是诉讼离婚,通......


·哪些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对于一些行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但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其实并不构成挪用资金罪。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中对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行......


·国有股权转让评估程序是什么?
      国有股权转让评估程序是什么?股权转让评估程序国有股权转让既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


·多次盗窃但数额很小构成盗窃罪吗?
      盗窃罪是指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在认定盗窃罪的时候,必须了解清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和盗窃金额是否达到盗窃罪的金额,以及与其他罪的区别。那么多次盗......


·商标侵权诉讼律师代理技巧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诉讼律师代理技巧是怎样的1、案件的管辖及受理。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即案件在哪个法院立案、审理,是侵权行为地还是被告住所地。2、诉讼......


·赠予小三的钱,夫妻另一方能追回吗
      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丈夫出轨赠......


·有期徒刑最长是多少年?有期徒刑是如何执行的
      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


·面部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的种类存在着许多,这是因为您发生工伤的部位都不太相同,比如说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面部工伤伤残鉴定,因此您都想要了解一下面部......


·夫妻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当共有房屋被法院判归一方所有或者是双方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又反悔时,就会出现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那......


·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一、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