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成都醉驾关在哪里?

我国成都醉驾关在哪里?醉驾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是刑事案件,应羁押在看守所,关押至判决生效或执行完毕(一般是拘役,最高六个月,有看守所执行,每月可回家一次,干活有适量的报酬)。关在看守所和关在拘留所有什么区别?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到一年的,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在看守所中服刑。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根据《拘留所条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羁押在看守所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律师在会见完嫌疑人之后,一般会梳理案情,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和类似案例,与司法机关沟通,在有需要的情形下,律师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是未成年人涉嫌较大的刑事犯罪,其家人可以随时探视,并且在整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询问过程中,其监护人可以在场。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根据《拘留所条例》规定,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应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根据《看守所条例》规定,以下三类人不予收押:一是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醉酒驾驶车辆特别是开着大巴客车的,危害程度可想而知,这种恶劣性质决定了成都醉驾的关押地点就应当是看守所,这与拘留不同,事件更严重,关押时间会更长,当然,如果反省深刻,有亲属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审批通过后是可以离开看守所回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缓刑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怎么算的?
      缓刑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怎么算的?缓刑执行完毕之日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


·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


·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几条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要素、工作
      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几条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要素、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原因要素、主观过错要素等。(1)工作时间要素: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


·自己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自己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


·有借条但是对方不承认借钱应该怎么办
      有借条但是对方不承认借钱应该怎么办一、有借条但是对方不承认借钱应该怎么办只要借条上有借钱人的亲笔签字盖章或者手印,那他就抵赖不了,直接拿......


·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几种?
      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几种著作权的取得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1、自动取得:即著作权因作品创作......


·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原因是保持着假装签订这样的一种合同的目的,从而导致对方的一个利益的受损,《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


·做工伤鉴定要体检对不对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
      做工伤鉴定要体检对不对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对于在需要做工伤鉴定时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全身的检查是由医疗机构来根据情况认定的,......


·什么是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
      什么是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


·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但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减资:1、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