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外国人行政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外国人行政拘留的程序是什么?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限制活动范围的决定后,决定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将外国人的姓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违法的主要事实,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法律依据等情况报告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情况通知该外国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馆、领馆,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当事人要求不通知使馆、领馆,且我国与当事人国籍国未签署双边协议规定必须通知的,可以不通知,但应当由其本人提出书面请求。二、相关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对外国人处行政拘留时,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应当与该外国人的领带馆通报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在对外国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时,一般应当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如果涉及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情节恶劣的应当对其驱逐出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使用证出让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出让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


·职务作品主体归属规定是怎样的?
      职务作品主体归属规定是怎样的?一、职务作品主体归属规定是怎样的?职务作品主体归属规定是大部分情况之下是由单位所享有相关的著作权的,这是在我......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金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金的确定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


·新版离婚证样本是什么样的?
      夫妻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成功后会给予离婚证。我们所知道的传统离婚证都是绿色的,这是与大红色的结婚证相对的。但是现在离婚证改版了......


·进入单位后入职和转正有什么区别:
      进入单位后入职和转正有什么区别:1、专人负责就是入职有专人负责。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有一定的规模,哪怕到了五六十,七八十人,应该设一个专职的人......


·在交通规则中冲黄灯违章吗
      在交通规则中冲黄灯违章吗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公民素质,一般情况下您都知道红灯和绿灯的的交通信号灯意义。都知道红灯不能闯,但在我们......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二、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三、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五、油漆作业分......


·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应该注意什么?
      不知道您对法院的审判流程知道多少?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到了审判间段的时候会有一个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这就是今......


·别人抢注35类商标复议可以吗?
      别人抢注35类商标复议可以吗?可以复议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


·一、已婚人与他人有孩子算是重婚罪吗?
      一、已婚人与他人有孩子算是重婚罪吗?已婚的人与他人有孩子不一定是属于重婚罪;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


·在湖北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
      在湖北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在湖北诈骗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湖北省关于诈骗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