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在哪几种情况违反劳动合同协议会赔偿?

公司在哪几种情况违反劳动合同协议会赔偿?
  
  
  在下列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赔偿: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具体赔偿办法如下: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同期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出具相关证明时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承担的两种责任:一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没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没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二是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从上文中我们看出,在平常工作中,如果说碰到公司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的协议你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公司不进行理赔,你也是可以进行法律申诉,这也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以在碰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要求支付抚养费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要求支付抚养费诉状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别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跑了,那么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动产担保登记机关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动产担保登记机关可以办理哪些业务一、动产担保登记机关可以办理哪些业务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同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关是不同的,例如以......


·修车产生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修车产生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交通事故只有车损没有人伤的话,所有赔偿是针对车辆的,既然针对车辆,那肯定没有误工费一说。不过如果对方是......


·刑事申诉案件的主体有哪些
      刑事申诉主体有哪些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


·劳动合同到期怀孕期间要续签吗?
      劳动合同到期怀孕期间要续签吗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结束......


·欠1500元法院会开庭吗
      会,法院受理案件,没有数额限制,只要受理就会开庭,但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可以带着证据,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可以去......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书有哪些基本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


·最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节选)规定
      最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节选)规定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零四十......


·玩忽职守罪能不判刑吗?
      玩忽职守罪能不判刑吗?一、玩忽职守罪能不判刑吗?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危害的情节比较小;玩忽职守罪是可以判缓刑的,甚至可以拘役而不判刑,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