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处理?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情况之下,对于刑事责任是可以免于追究的,但是如果存在着一些民事赔偿的责任,仍然是可以追究。由其离留下来的遗产来进行赔偿。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处理?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是《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为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所以,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
  
  3、在民事赔偿方面,以犯罪嫌疑人的遗产进行民事赔偿。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及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经过审查,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填写受理审查起诉登记表,对移送的起诉意见书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或者有遗漏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按照要求制作后移送或者在3日内补送。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受理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综上所述,检察院对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这个时候嫌疑人通常关押在看守所,如果因为突发疾病死亡,检察院不予起诉,不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当然,虽然免除了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责任还是应该承担,由死亡嫌疑人的遗产对案件受害人家庭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集资诈骗怎么起诉法院?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级,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给诈骗分子提供了更好的渠道,诈骗分为个人诈骗和团伙集资诈骗,诈骗的方式......


·离婚财产分割好麻烦啊
      ?离婚在当前社会非常常见,因为社会生活压力大,往往很多人都无法认真的去挑选自己的爱人,只能在认为合适之后就在一起结婚生活。这样的话往往就容易......


·礼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在我国
      礼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


·缓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缓刑是指不对罪犯实施原先的刑法,缓刑中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果解决的好的话,缓刑对于罪犯来说是有好处的,一方面可以给予罪犯教育的意义,另一方......


·行政判决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1.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


·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在我国政府机关部门是要按照法律规定将信息公开给公民的,但是有一些信息涉及到保密相关的是不能公开,还有些涉及国家安危的也不......


·公司要裁员如何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公司要裁员如何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


·合同生效与撤回是什么意思
      合同生效与撤回是什么意思一、合同生效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故......


·游戏著作权包括商标权吗,著作权变更序号哪些材料?
      游戏著作权包括商标权吗,著作权变更序号哪些材料?一、游戏著作权包括商标权吗?1、不包括,著作权和商标权是有区别的。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侵权财产的赔偿范围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有人在对财产侵权这方面的问题产生困惑的话,那么本篇文章就是针对你来解决的,我们讨论的就是侵权财产的赔偿范围的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规定,......


·一、无证驾驶加醉驾肇事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无证驾驶加醉驾肇事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无证驾驶加醉驾肇事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