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拘留八天时间怎么计算


  一、行政拘留八天时间怎么计算?
  
  
  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拘留的期限,从作出行政拘留之日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期间以日计算,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3、《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二、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三、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在该释放的时候,工作人员自然会出具释放通知书,拘留期间的时间节点计算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拘留所条例当中都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一般当事人在被拘留的当天并不能算作一日,假如说从一号下午被拘留,那么被拘留的当事人最起码也要到九后下午才能被释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专业医疗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专业医疗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一、专业医疗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医疗事故律师费律师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一)咨询:咨询每件20......


·可自诉可公诉的有哪些案件
      可自诉可公诉的有哪些案件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章......


·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我国的新婚姻法总则当中是对于婚姻关系的总体概述,当然这其中涉及到具体的问题的话,还有其他的司法解释。对于夫妻......


·一、驾驶摩托车醉驾应该如何惩罚?
      一、驾驶摩托车醉驾应该如何惩罚?酒后无证驾驶处罚:可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拘留等(需依照具体情况处罚)。1、酒驾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刑事犯罪,都是有一定的犯罪行为的,而具体的行为不同,那么构成的犯罪也就不一样。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罪名,刑九又做出了修......


·《治安管理处罚法》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侵害名誉权行为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


·扒窃成立盗窃罪的条件是什么
      一、扒窃成立盗窃罪的条件是什么?扒窃成立盗窃罪的条件是扒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扒窃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扶养多少年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扶养多少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


·非职务发明产品可以转卖给自己公司吗?
      非职务发明产品转卖给自己公司吗可以跟公司协商后签订合同,此类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从其约定,所以所有事项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清楚。可以和公司约定专......


·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有的人在结婚之后为避免出现婚外情情况,于是会协商签订夫妻间的忠诚协议。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话,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