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人伤没调解书出现纠纷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没调解书出现纠纷怎么办?
  
  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此外,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2、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有什么内容?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二)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五)赔偿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终结日期。
  
  三、交通事故调解书要注意什么?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那么购买车辆的公民也是越来越多,所以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大大提高,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中也是需要及时的进行报警,那么交警部门也会根据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来判定事故的责任方,同时事故的责任方也是要按照规定支付赔偿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


·到法院打官司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到法院打官司需要的证据有哪些一、到法院打官司需要的证据有哪些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一)原告(债......


·四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四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


·新民诉法诉前财产保全适用条件有哪些
      新民诉法诉前财产保全适用条件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


·犯罪中止的概念解析的内容有哪些?
      犯罪中止的概念解析的内容有哪些?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未注册商标法律有哪些禁止规定
      按照《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使用末注册商标主要应遵循如下规定:一.不得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


·劳动仲裁可以补交社保吗
      劳动仲裁可以补交社保吗一、劳动仲裁可以补交社保吗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社保补缴的问题。补缴社会保险费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在实际的市场经济交易过程当中,购销的过程是一个复杂且充满变化的过程,因此对于购销来说需要一定的合同进行约束。对于购销合同来说需要进行履行地的......


·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条件有哪些
      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条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如果单位劳动合同不续签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如果单位劳动合同不续签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就业合同,保障双方的权益,今天我们要来给您讲讲关于单位劳动合同不续签经济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