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租房的陷阱包括哪些,租房有什么陷阱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生活中,陷阱总是无处不在的。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也是经常会遇到一些陷阱,一旦落入陷阱之中,就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在租房之前,很有必要了解清楚租房的陷阱到底包括哪些。
  一、租房的陷阱都有什么?
  
  (一)假广告陷阱。
  在报纸、街头传单或某些网站上刊登虚假房源广告是黑中介最常见的欺诈行为。表现形式为广告上介绍一些地段好、条件也好的房屋,租金却十分低廉,吸引租房人。租房人一旦表示愿意租住,黑中介就会说,刊登的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接着就推荐条件差租金高的房屋,骗取看房费、信息费或逼租户就范。
  (二)乱收费陷阱。
  乱收费问题一直是黑中介、小中介的专利,收费理由颇多,如看房费、信息费、咨询费等等,其表现形式多样。一般情况下,租房人在委托这些黑中介寻找房屋时,这些黑中介的工作人员会马上声称有合适的房子,但必须要先交上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的所谓押金,理由是为了防止房客和房东见面后撇开中介。而一旦在你要求其工作人员陪同看房时,他们通常会推托说房东有事情不能前来,或带你看一些你根本无法接受的房屋。随后就是一拖再拖,总之押金是不会退的,甚至采取恐吓、武力等暴力手段使租房人退缩。某些黑中介手中一套房源也没有,骗够一笔钱后就携款潜逃,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快速战给租房人讨要押金以及案件侦破带来了很大困难。
  (三)假房东陷阱。
  常见的假房东陷阱一般是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最后携租金潜逃。就在去年,京城就发生了多起这样的假房东事件,给租房人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二、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解除?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常见的租房的陷阱,其实也就是我们在上文中为您介绍的内容,假广告、乱收费以及假房东。因此在租房的过程中,一定要重点注意这三方面,必要时可以让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这样才能避免掉进陷阱之中。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二审法官开庭前准备哪些东西?
      一、二审法官开庭前准备哪些?1、组成合议庭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及案卷材料后,应当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合议庭的......


·我国刑法对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我国刑法对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我国刑法对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立金......


·法定节假日免过路费的时间是什么
      法定节假日免过路费的时间是什么?高速免费通行不收过路费的时间范围:每年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


·肇事逃逸违反了什么法规?
      协商肇事逃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肇事逃逸违反了刑法当中的规定,协商肇事逃逸的法律规定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抵押后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不适用。
      抵押后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不适用。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


·能探视监外执行的人吗?
      能探视监外执行的人吗?《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


·侵占罪立案金额该怎么确定
      财产型犯罪是刑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盗窃罪、诈骗罪、绑架罪、抢劫罪、抢夺罪等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犯罪都属于财产型犯罪。其中,您比较陌生的是侵占罪......


·犯罪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犯罪行为的定义是什么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的基础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学着重从下列......


·民事诉讼书是自己写吗?
      民事诉讼书是自己写吗?一、民事诉讼书是什么?民事起诉状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的基本要求,是民事原告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认为自己的合......


·租金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租金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即使现在房地产行业非常火爆,但也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能买得起自
      即使现在房地产行业非常火爆,但也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能买得起自己的房子。而买不起房子的人为了有居住的地方就只能进行租房了。不过,租赁的的房子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