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诈骗不予批捕的情况是否存在

诈骗不予批捕的情况是否存在
  
  
  尽管涉嫌诈骗罪,如果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不能批准逮捕。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如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
  
  
  (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
  
  
  ① 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如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原因而造成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应负刑事责任;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上述四种情形,均属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⑧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④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诈骗的恶劣行为在社会上会遭受道德上的谴责,但是在法律上的处理会存在一定的争议,如果有关的限定的条件,没能满足,那么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有着不小的难度,因为有关的涉事嫌疑人或许就不会被逮捕,虽说无法理解,但是有关的法律就是这样进行的解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涉嫌销售假药罪要判几年?
      涉嫌销售假药罪要判几年?一、涉嫌销售假药罪要判几年?一般判三年以下,情节严重会判三年以上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诈骗货物价值认定的具体标准是怎么样的?
      诈骗货物价值认定的具体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


·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怎么罚款
      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怎么罚款一、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怎么罚款自从2013年新交通法颁布后交通规则变得非常严厉,新规规定,2013年1月1日闯红灯由原来的罚......


·法院退卷至检察院的情况是合理的吗?
      一、法院退卷至检察院的情况是合理的吗?法院退卷至检察院的情况是合理的。一般法院不会依职权主动提出退回补充侦查。但遇法定情形:如当检察人员发......


·打官司诉讼费多少
      打官司诉讼费多少当事人在遇到纠纷后向法院起诉的,是通过公权力来解决纠纷,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诉讼费。但是这个打官司诉讼......


·一、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给工资吗?
      一、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给工资吗?1、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


·监视居住用不用交身份证?
      监视居住用不用交身份证?监视居住会扣押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


·工资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资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


·转社保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应当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之下,你有两种方法解除合同:一是与原单位协商一致(建议首选);二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公司非破产清算后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非破产清算后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公司被其它公司收购后,会对公司进行解散,开展非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不同,非破产清算是在公司资可抵债的情况......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在面临破产时,公司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要按照流程来处理,每一个流程都有时间的限制,破产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