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吗

所有合同都涉及到合同解除问题,房屋租赁合同也不例外。有些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前想解除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吗?对于房屋租赁当事人来说,怎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吗?
  房屋租赁合同能不能解除,需要看法律是具体怎么规定合同解除事宜的。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只要房屋租赁合同出现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情形,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可以解除的。
   二、怎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在法律上有几种不同的情形,而且根据不同的情形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
   (一)单方解除的程序
  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合同法对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确规定。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95条规定:
  (1)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合同法》第96条规定:
  (1)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循其规定。
   (二)协议解除的程序
  协议解除实质为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一个以解除原合同为目的的合同,因此,应遵循由要约到承诺的一般缔约程序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实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虽然听起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是一件难事,但实际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纠纷最终都要闹上法院。对于法院来说,房屋租赁合同能不能解除,需要当事人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关于民事国家赔偿怎么诉讼
      所有国家的法律制度都会在某些特殊的案件面前显现出其存在的漏洞,因为法律只能是根据一些已经发生过的绝大多数的案件来制定相关法条,就好像是现在人......


·商标续展需要提前多久办理?
      商标续展需要提前多久办理?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


·湖北省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湖北省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在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也随机出台了了,这湖北省的劳动合同法细则是怎么规定的呢?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有哪......


·一、离婚起诉书财产分割的写法结构是什么?
      一、离婚起诉书财产分割的写法结构是什么?民事诉讼状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被告:同上(如果是单......


·如果我们想要知道
      如果我们想要知道,对于起诉离婚的时长,其实更多的无外乎就是离婚协议不成,而导致起诉离婚的现象,这个市场应该要怎么确定呢,根据有关的说法,这种......


·有离婚协议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
      有离婚协议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一、有离婚协议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监护权可以变更,但变更监护权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提前还贷怎么办理,要注意什么?
      提前还贷怎么办理,要注意什么?一、提前还贷办理流程(一)提前全部还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手续。(二)提前部分还款......


·企业并购重组律师起了什么作用?
      企业并购重组律师起了什么作用?一、企业并购重组律师起了什么作用1、在实施并购前对并购交易标的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购不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其......


·内资公司设立申请书需要的材料
      内资公司设立申请书需要的材料一、什么是内资公司所谓内资公司就是指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


·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
      众所周知,在没有特殊的情形发生时,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哺乳期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法定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


·嫌疑人打架会刑事拘留多久
      嫌疑人打架会刑事拘留多久?打架构成犯罪的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